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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房屋出租,租山地合同范本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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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帮文化的红帮人物

王才运,奉化江口王溆浦村人。

王才运父亲王睿谟,早期在上海做裁缝,至今保存完整的《王氏宗谱》,记述了王氏家族的历史。光绪庚子(1900),王睿谟在上海站稳了脚跟开起服装作坊,为红帮早期创业者之一。

王才运,1879年生于王淑浦,13岁离家去沪当杂货店学徒。其时外籍驻沪者逐渐增多,而一些开始修补西服的裁缝因技艺不高而受外籍人奚落的事也常有发生,有志者便东渡日本,北上海参威、朝鲜等地学艺。王才运在杂货店三年满师后,恰逢其父王睿谟自日本学做西服返沪。亲属长辈见才运为人机灵,有股钻劲,便叫他改行随父学裁缝,专做西服。起初同样是“包袱店”,即用进口毛料零买零做,积累资金。当时的大多“包袱店”是来料加工,纯属手工作坊型,只赚些加工费糊口。而王才运的“包袱店”则是从备料入手,可让来店量制西服的顾客先行挑选面料里料,并备好纽扣等各种附件,配套缝制。店中融门售与加工为一体,恰好高人一筹,便有了较多的利润,初步积累了一些资金,遂在“包袱店”中脱颖而出,在上海小马路处租了间店面,开设了一家“王荣泰”西服店(“荣昌祥”的前身)。经过多年的苦心经营,有了一定的资金和技术人才的基础,又得到了浙江慈溪人潘瑞璋先生的资助,于1910年在南京路(即现在上海市中百一店原址)开设了“荣昌祥”呢绒西服号。

荣昌祥呢绒西服号为3层建筑10开间门面,店外灯光辉映,店内装饰讲究,在当时颇具气派。为扩大经营范围,王才运亲自到奉化家乡来物色人才,招收较为年轻而聪明伶俐的亲属乡邻当学徒,满师后即为职工。那时的“荣昌祥”已颇具规模,一楼铺面辟为商场;二楼前半部分经营呢绒批发,后半部分则为裁剪间、工场间和配料间;三楼一半仍是工场,一半为职工宿舍。这是当时沪上第一家有规模、有铺面又有工场的工贸合一的西服商店。开业伊始,因当时的南京中路、南京西路尚未开发,该店的地段尚属偏僻。但民国以后,市中心逐渐向西延伸。并随着发辫剪割,服饰趋新,穿西服者除外籍人士外,国人如官僚买办、律师教授、医生商人、洋行职员、驻外使节、富家子弟、洋场阔少及留学生等都赶起时髦来。一时西装革履蔚然成风,这是第一次*西服热。于是,“荣昌祥”在规模和档次上又上了一个台阶。王才运第二次从家乡招去大批学徒,又从日本、朝鲜等地聘来华工师傅精心传授西服工艺,可谓博求人才,广育后辈。其盛时拥有职工100余名,其中商场30余人,工场间及裁剪人员70余人。经营范围除扩大呢绒零剪和批发外,以定制西服为主业,兼营西服所需的各类配套商品及饰物,诸如衬衫、羊毛衫、领带、硬领、领结、领夹、呢帽、“开普”帽、吊袜带、皮鞋、鹿皮绒鞋罩直至大衣、礼服、晨服、睡服等应有尽有,花色俱全。单以袖口纽及领带夹为例,就有银质、14K镀金、18K包金等不同的规格。1916年,王才运合伙三人拆股,“荣昌祥”独资达10万银元之巨,成为当时上海最著名最完备的呢绒、西服及西服配套产品的大型专业作坊和商店。

王才运出身裁缝门第,他从不满足于现状,墨守成规,而是博采众长,兼收井蓄,不断进取。为提高西服的档次,增强与外商的竞争力,他一方面从英国订购西服样本,使产品不断更新换代。另外,又从日本、朝鲜、海参崴等地重金聘请出类拨萃的华工裁缝,还通过“怡和”、“孔士”、“元祥”、“石利路“等洋行,向英国、意大利等国厂商定货。高档的备料,充裕的货源,为“荣昌祥”的发展奠定了较为雄厚的物质条件。高超的技术,周全的服务,使“荣昌祥”在中外顾客中建立了卓著的信誉。随着“荣昌祥”的繁荣昌盛,南京、北京、天津、汉口、青岛、广州、厦门等各大城市的客商,纷纷前来选料定货。

王才运的“荣昌祥”,伙计和学徒大都来自奉化王溆浦,有子侄一辈的,也有外甥、外甥婿等亲戚。他深知“功以才成、业由才广”,不管是亲非亲,同等待之,从严管教。凡初涉西服业者,一律先到工场实习,在学会服装结构、裁剪技术和缝纫手艺后,再视其品行和特长,有的留在工场当工人,有的分配到店堂做营业员,有的做管理人员。去工场的,先要拜师,然后按西服的一道道工序,循序渐进。掌握各种面料的性能,各种服装的款式,按顾客的身材、气质,灵活运用,谨慎*作,精心缝制。到商场的必须学会量、算、裁、试4项基本功,练习过硬本领。王才运还聘请文化教员,店堂打烊后,即组织学徒学习国文、英语、珠算、会计等课程,并明立制订了18条店规,严格管理员工,文明热情待客。王才运培养了服装行业不少优秀人才,从“荣昌祥”出去自立门户的有20余人,其中大多在南京路开西服店,与“荣昌祥”遥相呼应。王才兴、王和兴兄弟,开设王兴昌呢绒西服号干南京路807号;王来富,开设王荣康呢绒西服号于南京路815号;王辅庆开设王顺泰呢缄西服号于南京路791号:王廉方开设裕昌祥呢绒西服号于南路781号;王士东、周永升合资开设汇利呢绒西服号于南京路775号;王正甫、王介甫兄弟开设洽昌祥西服号于广西北路346号;王继陶开设汇丰西服号于静安寺路429号;孙永良开设顺泰祥西服号于贵州路;王增表开设开林西服号于南京路957;王丰莱开设王荣康西服号于重庆路。他们都在南京路的繁荣和西服业的发展中起了重要作用。王才运呕心沥血,为红帮裁缝这支队伍的壮大和总体素质的提高,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

身处十里洋场的王才运,目睹各国租界和帝国主义的肆意掠夺,心情十分沉重。1919年,他以崇高的信誉和“荣昌祥”的品牌,被公推为上海南京路商界联合会会长和上海各马路商界联合总会副会长,并担任奉化旅沪同乡会董事。在风起云涌的革命浪潮中,他以一个*人的民族精神和爱国情感,积极响应*,声援五卅惨案斗争,领导南京路商界参加罢市斗争,又竭力抵制日货,有力地打击了日本侵略者和帝国主义蚕食*的嚣张气焰。1926年春,王才运为实现“不买不卖洋货”誓言,他决定弃商归里,把“荣昌祥”交给王宏卿经营。王才运把大部分资产以分红的形式分给门生子侄们,这批昔日“荣昌祥”职工有了分红资金开始自立门户,*打拼,形成了红帮裁缝在上海滩百舸争流的场面。王才运携家眷离沪回乡,被人们誉为“模范商人”。这表明王才运在红帮人中享有崇高声誉。

1927年王才运被公推为鄞奉长途汽车股份有限*筹备主任,王才运不负众望,全力以赴,为早日实现甬临线旅客往来自由而尽心尽责,后浙江省公路局要将此段公路收归省办,并委任王才运主任之职,因王才运不愿与官方合作而推辞。王廉方,江口王溆浦人。他所创办的“裕昌祥”是当年上海南京路6家西服名店(“荣昌祥”、“王兴昌”、“王荣泰”、“王顺泰”、“裕昌祥”、“汇利”)之一。这6家西服店主均来自奉化王溆浦村,上海人称之为“南六户”。“裕昌祥”店面与“荣昌祥”隔路相望,其规模虽略小于“荣昌祥”,但却有其自己的经营特色。王廉方也是当时很有名望的爱国商人。

王廉方于20世纪初在堂兄王才运的帮助下,念完私塾即赴上海,寄居“荣昌祥”学艺,因其年轻好学,不久便当上了帐房,且学得一手“左手称盘右手笔”的绝技,店内记帐、盘存、核资,他都安排得井井有条,显露出理财的天资,几年后,不仅善理帐籍,且精西服的经营之道。1915年春,王廉方拜别堂兄王才运,在南京路781号开设“裕昌祥呢绒西服号”,四开间门面,中英文招牌,一楼当店堂,二楼是作坊,三楼为卧室。

“裕昌祥”始办时,专做西服,产品单一,和别的西服店一样,或来料加工或看样定制,兼营少量呢绒。民国初年,繁琐的封建婚礼开始改革,简化仪式,又募仿西洋的婚礼服,当时上海一些著名学校的师生带头发起集体婚礼,时称“文明结婚”,新郎穿燕尾服,新娘披婚纱。然而,这—袭礼服,尤其是号称大礼服的燕尾服,价格昂贵,婚礼中只穿一次,就垫箱底了,实在遗憾。王廉方从实际出发,审时度势,别出心裁地及时推山婚礼服出租业务,博得了社会的欢迎,名利双收。

经过几年的商场搏击,“裕昌祥”发展到有员工近30人,逢旺季还得另雇员工加班加点。日积月累,资本增多,王廉方凭着理财和经营的天资把重心由西服转到呢绒生意上来。并与女婿邬荣甫联手,王廉方在外进料接洽业务,女婿在店内分理销售,零批兼营,大小生意一样对待。如此运作,自然生意兴隆,“裕昌祥”的营业额也大幅度增加。

1941年,其子王嘉植于光华大学附中毕业,此时,王廉方因积劳成疾,于是让儿子接替了他的事业。儿子因少时即对西服和呢绒业务耳濡目染,又有文化,不久便挑起了大梁。

王廉方在其儿子接班后,便将精力放在新兴产业和社会福利上。先后开设了“大华氧气厂”、*业银行、“富华保险*”等实业。他爱国爱乡、热心慈善事业,急公好义,德高望重,在沪奉两地留下了浓墨重彩的篇章,举其要者如下:

(一)声援纳税华人会

1921年元月,上海公共租界的华人组织华人纳税会,函告公部局,推选5名华董作为顾问,进入工部局就职,以争市民权,体现爱国心。经过半年交涉,进展缓慢,西方列强推三阻四,企图取消华人纳税会章程中的某些条款。以王才运为首的南京路商界联合会团结民众,奋勉催进,王廉方褒贬是非,爱憎分明,挺身而出,大声疾呼,在几次会上与余华龙、倪念先、万选青、费杏庄、王海永等慷慨陈词,就华董顾问就职问题,列论是非曲直,理正词严,痛斥帝国主义,表现了强烈的爱国热情和大无畏的斗争精神。

1937年11月上海沦陷,上海公共租界和法租界成了“孤岛”,日寇派飞机疯狂轰炸闸北、南市区,大批难民流连失所,有的*里逃生到租界避难。王廉方与热心人士一起举办难民收容所进行救济。以后又为抗日的十九路军办过伤兵医院,他几次冒着呼啸的子弹,抢救受伤战士,支援衣物食品,鼓励*抗日。

(二)资助奉化孤儿院

王廉方羁旅思乡,始终关心奉化的社会公益益事业,热情扶持慈善事业。在担任奉化旅沪同乡会会长时,他扶贫济困.乐善好施。又投资鄞奉汽车股份*,促进家乡的交通运输业的发展。

1926年4月,奉化在育婴堂基础上创办孤儿院,救助县内困苦颠连的孤儿,教育引导他们以学自立,增进才智。但民生凋敝,又盗贼四起,困难重重,王廉方闻讯带头认捐,一次捐赠310元,后从1930年起,每年资助60元。孤儿院以“忠恕勤俭”为院训,开展勤工俭学,培育了一批又一批孤儿*自立。同时,他又捐款捐田资助家乡的溆浦学堂。

(三)筹建同业公会,兴办职业学枝

1997年,上海市成立了西服业同业公会.王廉方出任公会理事长。作为一个*的自然行业,王廉方走马上任,不管事务纷杂,家业牵累,团结本业同仁,促进西服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1945年10月,上海市西服业同业公会以江辅臣、夏筱卿、唐琼相为主,奉命整顿。1940年3月,借宁波旅沪同乡会会所成立了“上海市西服商业同业公会”,会上经民主选举,6l岁的王廉方又一次出任理事长。在两年的*中,他信守“独木不成林,店多就成市”的古训,虽近老年,但在王宏卿、陈汉泉等17名理事监事配合下,他经常出入南京东路大庆里40号会所,对公会下设的西服组、海员服装组、调查科、财务科、总务科和同业福利会、劳资协调会作具体指导,上承下达,任劳任怨。他经常抱病工作,四处奔波,为维护同业的福利和业务的开拓,作山了贡献。两年以后,他虽然不担任同业公会理事长,还兢兢业业,关心和支持公会的重大事务。在王宏卿等创办上海市西服工艺职业学校时,他捐款1120万法币.作为建校基金,不收回报,后来得知学校开办经费紧张,购置设备困难,他亲自出面与“先施”、“新新”、“永安”等南京路上的4大*协商,恳请他们慷慨资助。王宏卿(1900-1972年),江口王溆浦人,原名嘉让。15岁遵父命从家乡至沪,随族叔王才运在“荣昌祥”当学徒。在师傅的严格训导下,王宏卿学习奋发,技艺绝佳,且能用英语熟练地同外国客户洽谈业务。3年满师后便在“荣昌祥”当伙计(营业员),工作认真负责,深得王才运的喜爱。

“五卅”后,王宏卿受师傅委托,接替了“荣昌祥”。他悉心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改变过去的经营方式,并进一步开拓团体制服业务,发展留学生出国西服生产,承接铁路员工号衣和航空军校学生制服等订单,后又承制军服、雨衣,增大呢绒批发量,使“荣昌祥”始终保持了兴旺发达的势头。

20世纪30年代初,广东巨商筹建大新百货*大楼,择址在南京路、西藏路口,其中包括“荣昌祥”的店址在内。“荣昌祥”得到一笔赔偿金后迁至原址对面营业。由于仅有低层铺面,无法开设工场,于1933年再次迁到南京东路782号。新址系一幢双开间假3层房屋,比较宽敞。五宏卿信心倍增,精心装修,分设商场、试样室、帐房间、经理室、裁剪间、上下两个缝制工场、职工宿舍及休息活动场所,又调整了经营范围,确定以呢绒西服、团体服装为主业。

名师出高徒,“荣昌祥”先后培养门生林天石(后任志翔服装厂经理)、蔡和鸣(后任*皮鞋店经理)、李舜耕(后任景华西服商店公方经理)、胡沛天(后任春秋服装商店公方经理)、水永铭(后任上海丝绸*批发部负责人)等20余人。还派遣蒋月卿去日本学习西服专业,向欧美长期订购西装时新样本,及时了解世界流行款式,使“荣昌祥”的工艺、款式,质量不断提高,走在同行前例。王宏卿又将欧美新出版的西装时装样本,分售给同业客户,使同业共同获得国际服装新潮流新信息,促使同业共同提高。同时扩大承接军服及团体服装业务,做铁路呢制服,他派专门技术人员在铁路沿线各站,按人量体,务使铁路员工穿上合身的制服。这种服务方式深得铁路当局及职工的好评。为了做好出国留学生出国前西服定制工作,“荣昌祥”每年派出技术人员去北京清华、燕京等大学为学生量体、试样。

1937年“八一三”事变后,王宏卿会同周永升(汇利西服店经理)、莫高明(亨达利钟表行经理)、毛钊炳等著名商人到内地,克服种种困难,筹建华南被服厂,为抗日出力。先在汉口,后迁香港,再至祁阳等地办厂,生产军需服装、被头、水壶等物品,供给前方将士需要。“荣昌祥”仍留上海继续营业,为了前方的需要,他从上海抽调了一批技术管理人才、缝纫设备和原辅材料,支援华南被服厂并提供后勤保障。华南被服厂虽屡遭敌机轰炸,但仍辗转内地,坚持生产。从王宏卿身上,充分体现了民族工商业者的爱国主义精神。

1945年8月抗战胜利后,王宏卿回到上海,重理“荣昌祥”业务,并悉心整顿,重整旗鼓。又开设了“华东雨衣厂”和“光华皮鞋店”,使“荣昌祥”的业务量得以不断的增加。

王宏卿在担任上海市同业工会理事长时,殚精竭虑,为西服事业的发展尽心尽责。他多方奔走、协调,并在同业公会中集资,在宋公园路开办了上海市西服职业学校,学生由同业公会内每个会员企业单位保送。学生免费学习,学费由保送会员单位支付,使学员一心一意学好西服技术。该校在短短一年多时间内培养出50多位西服技工,促使全行业西服制作技术更上一层楼,对培养西服业专业人才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1949年上海解放前夕,王宏卿以自己在社会上的合法身份,积极拥护和平民主主张,他的经理室经常成为**员蒋本箐、潘念之等人的秘密会议场所。有一次国民*反动派在南京路西藏路枪杀“银元贩子”(实际是进步人士)时,而附近的“荣昌祥”经理室里*同志正在开会,却安全无恙。

1949年5月上海解放后,王宏卿在做好繁重的企业工作外还积极参加社会活动,1949年后曾被选为上海市人民代表、市工商联委员、市西服业同业公会主任委员。在支援抗美援朝捐献飞机大炮、购买折实公债、申请公私合营、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等方面,他均以身作则,积极带头,为带动同业作出了贡献。1953年因“左”的路线影响,王宏卿蒙受了不白之冤。*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获得平反昭雪。余元芳,白杜泰桥村人,8岁上学,小学毕业后,托人介绍,去上海王升泰西服店学艺,因战乱两次回家避难。1941年满师,考入上海南京路王顺泰主管业务和裁剪,并以出众的才华和技艺深受老板的赏识和职员们的称道。抗日战争胜利后,年轻有为的余元芳离开了王顺泰,自立门户,以一身好手艺招来了一群群客户临门。当时,好些国民*的高官都上门找余元芳制作西服,如张嘉璈,贝聿铭之父贝祖贻,李鸿章侄女婿刘攻尘等。

1949年2月,与其兄余长鹤在百老汇大厦(今上海大厦)一楼大厅开设波纬西服店,承接各国*馆、美国善后救济总署的制服业务,一时门庭若市。5月,上海解放,西服生意清淡,余元芳便至香港另找门路。后因当时大批苏联专家支援我国建设,就住在上海大厦,经常到波纬做西服,有时一天能接40多套业务,余长鹤忙不过来,于是叫余元芳重返上海联手。当年6月初,余元芳进入波纬,男女服饰全做。并以精工细作、款式新颖、交衣及时而颇受好评。当时的陈毅*,刘晓*,潘汉年、盛丕华副*,以及华东局的*、吴克坚、魏文伯、陈丕显、*等先后找余元芳定制过西服,一时波纬的店堂外面,小轿车首尾相接,顾客应接不暇。

1955年,印度驻华大使小尼赫鲁在北京做了西服,接连改了几次,仍不满意,专程赴上海重做,上海市*便委托余元芳担此重任。余在两天时间内就做好西服叫小尼赫鲁试穿,结果十分合适。回京后小尼赫鲁与彭真说起此事,面临日益频繁的外事交往,彭真*指令到上海挑选一批服装名店和技师来京,带动首都服装业。

1956年4月底,余元芳、余长鹤和波纬14名职工到了北京,安排在新落成的前门饭店。考虑到外宾和中央领导能就近制衣,第二年,波纬搬到东交民巷28号,并与迁京的万国时装合二为一,由余元芳任经理,于1957年4月18日隆重开业。

波纬服装店背靠*部,面向使馆区,出入中南海,可谓顾客云集、名扬京师。好多业务都是直接为中央领导和外国元首服务。余元芳先后为*、*、*、*、*、*、郭沫若等*和*制作过一套套西服、大衣、中山装等服饰,为刘晓、黄镇、*、伍修权、丁国钰、徐以新等*使节和西哈努克、恩克鲁玛、卡斯特罗等外国元首也做过西服。

从20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周*的内衣外套,几乎都出自余元芳之手。每逢出国访问,或参加重大国际会议,或会见外国贵宾,周*总是委托余元芳准备中山装或西服。1964年,余元芳被周*安排到会见厅,目测来访的西哈努克亲王和妻子、王子。随后,余元芳便为他们三人做大衣和西装。过了两天,衣服交货,西哈努克一家穿上后拍手叫绝,可见余元芳技艺之精。

1964年4月,*偕夫人王光美出访东南亚4国,随同出访的有*部长陈毅,副部长黄镇、乔冠华和*外事办的官员共百余名,他们的西服都到波纬来定制。余元芳率领10多位一流的裁剪、缝纫技师,下榻钓鱼台国宾馆,夜以继日突击工作,出访前所有服装相继完工,受到*的称赞。**访问了印度、缅甸、柬埔寨、越南回国,准备下一轮赴印尼访问。在昆明作短暂停留时,**吩咐*部用专机接余元芳到他的住处,再给他的服装作了一番修改。*中,**遭批斗至*,余元芳被戴上反动资本家帽子,遣送回乡,与他的妻子一起在奉化“劳动改造”整整7年。到1973年才落实政策,回到北京,此时波纬服装店已更名“红都”,余元芳老经理复出,被任命为顾问,直至退休。据奉化市江口镇王溆浦村《王氏宗谱》记载:“昌乾公,从事工业,先王母俞氏,以纺织佐之,艰苦度日。昌乾公逝世时,二子睿谟公,字立华,仅7岁。王睿谟13岁时,继承昌乾公家业,工余做小贩,补家用不足。王睿谟24岁结婚后,赴上海工作。”他37岁时,伯父病危,二家合而为一。家中生寡食众,王睿谟仍在上海就业。打工之余,凭他做裁缝活的本领,经常做些衣服,*补贴家用。王睿谟39岁那年,适逢日本明治变革,产业发展,劳动力紧缺。王睿谟打算东渡打工*,维持全家生计。开始,他的主张遭母亲拒绝。后来,由于上海生意萧条,王睿谟走投无路,再三恳求母亲让他去日本,终于得到允许。大约在1885—1886年之间,王睿谟在日本勤学苦练,掌握了做西服的一些诀窍。1891年,他与几个同乡回到国内,当时正值上海租界扩展,西服业开始成为热门行业,他从早到晚,四处奔波,为人缝制西装。儿子王才运13岁时,王睿谟即带他到上海,安排在一家西服店当学徒。满师后,经过几年艰辛努力,于1900年在浙江路、天津路交汇处的忆鑫里附近,父子俩开办了“王荣泰洋服店。”该店曾为*做过西服,王睿谟根据*的要求,用了三天三夜时间完成。

王睿谟、王才运父子在经商致富后,积极投身公益事业,捐款兴修水利,造桥铺路。1920年王睿谟出资银元2800多元,重修了江口东面的寿通桥,在甬临线未开通前,此桥是溪口、新昌、嵊县等地从陆路赴宁波必经之桥。1860年以来,奉化屡次遭受大水灾,灾民蜂拥,流离失所,王睿谟、王才运父子积极捐款赈灾。1924年元月,王睿谟临终前嘱咐王才运把家乡的田拨出120亩,其中100亩田租收入,供20名贫寒子弟免费进入溆东学校,岁助学费百元。江良通是奉化市江口前江村人。

江良通于19世纪后期东渡日本学艺,在横滨与开西服店的宁波老乡经常探讨制作西服的技艺,1896年学成回国后在上海静安寺路407号开设“和昌号西服店”,这是华人在上海开设的首家西服店。江良通是红帮裁缝早期的创业功臣。

江良通在发家致富后积极回报桑梓,当年江良通和兄弟江良达捐资16000元,另助田123亩创建锦沙小学。锦沙小学在民国年间是奉化校舍完备、设施齐全、师资强大的小学之一。该校有二层走马楼式校舍23间、会议室和638平方米风雨*场。

江辅臣是江良通的儿子,毕业于上海的法国教会学校“圣芳济学院”。此校创办于1874年,1880年起开始吸收一些*学生,1901年起开设*部。

由于江辅臣自幼接受东西方两种文化教育,懂得外语,这对经营西服业十分有利。江辅臣毕业后,其父就让儿子继承他的事业,让他担任“和昌号”经理。此店一直开到20世纪40年代。店内盛时有从业人员11人,其中技术人员7人。当时的“和昌号”一直以技工多、技艺好而著称沪上。

江辅臣从20年代起,还担任了数届上海市西服业同业公会的领导职务,为“红帮裁缝”在沪上的发展倾注了不少心血。

租山地合同范本模板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租山地合同范本模板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租山地合同范本模板1

出租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法人代表:职务: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身份证号码:

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已将林地壹片租赁给甲方,现甲、乙双方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转租给乙方营林,经协商同意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将林地坐落在地方,林地总面积亩______大写______四至界线以附图为准______赁给乙方生产经营。______林地地下资源、藏物和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______

二、租赁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租金及租金缴交方式:_______。

四、甲方责任:

1、行出租等处分权属行为,保证林地租赁时不存在任何权属上的争议,若因造林基地权属不合法,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该负责全额赔偿;

2、植物,若甲方村民在租赁林地上的种植物与乙方发生纠纷,甲方必须出面协商解决,作好村民的思想工作,保证乙方正常生产;

3、配合乙方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4、林权证等______支付。

五、乙方责任

1、林地只许投入林业科研生产加工、销售。

2、好防火、防盗。

3、利等设施;

六、林道及林业设施

承包期限内,乙方对造林基地及其投资建设的林业设施享有专有使用权,林地内原有林道及林业设施双方可以共同使用。

七、承包经营权流转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之规定,乙方经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书后,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让、转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它方式流转。

八、租赁前甲方林地现有的林木均归甲方所有。乙方认为必须砍伐有利生产,甲方应当办理相关砍伐审批手续,

乙方依法砍伐,乙方应将砍伐的木材归还甲方,费用由甲方负责或折价补偿给乙方,若有甲方自行组织砍伐,应尽早实施,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生产。

九、租赁期间乙方生产需要劳动力,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的村民劳动力。

十、租赁期间,若遇*政策的需要和不可抗力因素,若本合同无法履行,应事先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进行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决或终止合同______如*需要征用该林地,地面物补偿归乙方,土地补偿归甲方______

十一、本合同不因法人代表变更而终止合同,法人代表更换,本合同仍有效。

十二、合同变更或解除

下列情况之一,皆构成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事由:

1、_______

2、_______

3、_______

十三、租赁期满,甲方若有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但无须重新订立合同,但应注明继续租赁的年限。

十四、租赁期满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奉还给甲方的出租地。

十五、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可申请由林业部门仲裁机关进行仲裁,提请诉讼人民*判决。

十六、本合同成立双方不得违约,若有一方违约,因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乙方若不按期缴纳租金,逾期半年,以自动解除合同处理。

十七、本合同订立由双方签订盖章后方可生效。履行中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壹份报备见证单位,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签订地村委会。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见证单位: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订立

租山地合同范本模板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使山林、山地发挥其经济效益,增加村民经济收入,

加快农村发展的进程,建设和谐新农村。甲、乙双方就租用山林、山地(包括山林、山地、果木等,以下简称:“山林地”)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租用范围

甲方出租的山林地位于,其

东至;南至;西至;北至,总面积为亩(实际面积按丈量数据为准)

第二条租用年限

第三条租金标准及交付方式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出租的山林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2、甲方应负责协助乙方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3、甲方群众不得进入山林地葬坟焚烧、采矿、采石、挖土、修建坟墓、建房、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4、根据林区建设需要,甲方允许乙方在承包的山林内开设林区公

路、建造基础设施等。

5、如发现有人在林区焚烧、采矿、采石、挖土、修建坟墓、建房、

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甲方务必协助乙方及时制止并按乡规民约处理,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林地因发生上述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6、若乙方需要申请砍伐树木,甲方要无条件帮助提供砍伐证件的

证明及手续。

7、乙方在清山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止清山,否则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8、甲方负责处理乙方租用林地所发生的权属争议,因林地权属争议而导致乙方发生的实际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承包的山林地须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开发经营。

2、乙方承租经营期间的债权与债务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须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准时支付租金。

第六条其他

1、乙方在承包期间因其它原因如需转让,在不影响甲方利益的前提

下,甲方应理解给予支持。

2、如因*建设、采矿需要征收已经承包给乙方的山岭,*给予

的林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甲方以实际面积减少乙方付给甲方的租金,减少租金按实际面积比例计算,经营上的补偿(如林木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3、乙方使用甲方原有机耕路为无偿使用,但不准损坏,损坏路乙方必须修复。

4、甲、乙双方所商定的租金标准已包括租用山林、山地等在内,甲方除收取约定租金外,不得再以任何名义向乙方收取其他费用。

5、山林地租赁的具体丈量面积、租赁林地涉及村民签名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以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为准。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如期交纳承包金属违约,以双方商定日期为期限,逾期六月不交作自动终止合同处理,且甲方有权收回所有权益。

2、如出现山林纠纷影响乙方经营,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给乙方。

第八条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

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按照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枣庄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人一份,具同等法

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满时结束,本合同不因双方签订人或法人变更而解除或终止。

甲方代表:年月日

乙方代表:年月日

公证人:年月日

附件:1、租赁林地的丈量面积示意图。

2、租赁林地村民签名单。

租山地合同范本模板3

发包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山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大农业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共建和谐家园,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福建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山地承包方案,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并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及面积

山名:_______

四至范围:东至:_______西至:_______南至:_______北至:_______

洛江区镇(乡、街道)(大班-小班),主要树种,面积_______亩林权转让给乙方(不包括森林内的野生动物、矿藏及埋藏物等),具体范围及各项森林资源调查因子见林权证,位置见林权证附图。

二、种植承包经营年限

起止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计_______年。林地上所有种植的林木,无偿归甲方所有。

三、承包金及其支付形式

承包金标准为人民币_______元/年,面积以林权证确定数字为准。

付款方式:承包费按年度分批次支付。第一年度的承包费在本合同生效的第二天一次付清,以后在每个年度的第一个月支付该年度的承包费。

四、现有森林植被处理办法

经林业机构对发包范围内森林植被的调查测算,合同范围内林分蓄积量为_______立方米,其中松树类_______立方米、其他阔叶树_______立方米;另外,山上还有经济林树种

_______株。经甲方讨论定价后,甲方同意以总价元出让给乙方(或现有森林植在本合同签订_______年内被由甲方自行处理采伐处理,乙方只承包空山。或现有森林植被由乙方代管理,到采伐年甲乙双方按甲方:乙方的比例进行收益分成)。

五、承包经营项目(承包土地用途)及相关问题处理:

1、承包林地用于发展林业基地,不得改变林地用途。

2、乙方在承包期间拥有*自主的经营权,*支付相关费用并享有其收益,同时山林管理费以及轮、采伐时等相关税费由乙方负责缴费。

3、乙方可以开石围筑、深挖、整地。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换卖土壤、石头及地下矿产,地下出土归*所有,地下资源归甲方所有。如遇土地征用,征用赔偿由甲乙双方与征用方共议。

4、乙方不得进行掠夺性开发或经营违反*环保、土地使用项目,注意保护承包周边环境承包区内水土保持,因开发、开采导致的破坏,乙方负责相关的法律责任。

5、开发期间,双方必须共同维护基地内的安全稳定,预防森林火灾,未经乙方同意村民不得乱挖种、毁林开荒、盗伐林木、乱砍枝头,肆意猎捕、放牧,对破坏森林者,甲方应按当地的乡规民约处理或协助乙方向有关部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6、承包期内乙方建设的水、电、道路的养护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7、承包经营期结束前,乙方只能按植物正常的生长期采伐。承包期满后,甲方如要继续发包,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继承包的权利。

六、甲方的其它权利义务

1、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该山地另行发包或他用。甲方必须教育村民,自觉维护乙方的承包经营权利。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开发进行监督,但不得干扰乙方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监督乙方在林地准备工作完毕的当年度或下一个年度完成上山定植工作,否则甲方可以无条件收回尚未种植的山地。

3、甲方保证对发包的山地具有完全的所有权,因山地所有权纠纷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予以赔偿。

4、乙方在生产作业、抚育管理中所需的劳动力,甲方在同等技术要求和工价条件下,有优先选择权。

5、乙方在争取上级的项目扶持资金等,甲方必须在其能力范围内对乙方手续办理上给予方便。

6、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使用权证,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1、乙方自行负责林地准事宜,以及从育苗、造林、管护至林木采伐的个道工序所需资金。

2、乙方应在林地准备工作完毕的当年的或下一年度完成上山定植工作,同时应按技术规程及时做好林木的补植事宜。

3、在承包经营期间,所需的税费及一切不可预见的费用,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作任何投资。

4、乙方不得将承包的土地、山林转包或变相转包,但有权以合作方式引入资金。乙方与他人的合作不改变乙方的承包主体,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必须*承担合同中的规定责任。

5、乙方不得闲置土地,乙方的种植经营活动应无条件服从*法律、法规的要求。因乙方违反*法律导致甲方无法按时收取承包金,乙方应按违约规定缴纳。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

6、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争取的上级项目扶持资金、物资等归乙方发展生产专用,甲方必须在手续办理上给予支持。

7、由于社会经济效益的变迁,人民币的币值改变,双方应协商作临时调整,以维护双方的利益。

八、违约责任

1、承包期间内甲、乙双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否则应承担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因政策性因素或其它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视为合同终止。

2、如乙方未按规定种植林木,使山地抛荒,造成资源浪费,经甲方警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另行发包,收取的租金概不退还。

3、如甲方违反上述合同或违法干扰乙方,或无故解除合同使乙方无法正常种植经营,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甲方赔偿给乙方。

4、开发前如出现与外乡镇的争议地而造成无法经营的面积,经双方协商后,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有甲方划出与争议地同等面积的山地给乙方经营。如乙方经营后出现争议的,由甲方承担争议面积的种苗款,同时由甲方划出与争议地同等面积的山地补给乙方经营。

九、在租赁开发期内,如遇*征用基地内的山林地,甲方应协助乙方理顺补偿事宜。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分歧应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_______人民*。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另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份,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公证机关_______份。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山地合同范本模板4

合同编号:

(说明:本合同适用于单位或个人以租赁的方式把依法享有的山林流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经营时使用。)

甲方(流出方):地址:乙方(流入方):地址:

为规范山林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森林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规定,

5、租赁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租赁山林或者协商继续租赁。

6、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会同甲方共同向林权登记管理机构提出登记申请,进行变更登记.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六、合同到期后森林、林木、林地和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等事项的处理。合同期满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如不续租,则按如下处理:

1、林地归还甲方所有;

2、由乙方投资种植的林木等地面作物归乙方所有;本着自愿、平等、公开、合法、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合同。

一、租赁山林的状况合计租赁面积(大写):。

二、租赁期限及用途

租赁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赁价款及支付方式

1、租赁价款:

2、支付方式: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取得山林经营权的租赁价款。

2、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租赁山林,制止乙方损坏租赁林地和其它森林资源的行为。

3、按时交付约定租赁的山林。

4、维护乙方的生产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臵权和产品收益权。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改变林地性质。积极做好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及森林资源的管护工作。需采伐林木的,依法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

3、按时向甲方支付约定的租赁价款。

4、山林租赁期间,乙方将山林进行再流转,必须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不得超过本合同的剩余期限.

3、地上附着物和相关设施及乙方投资种植的林木等地面作物原则上由乙方自行处臵,若甲方同意接收,则上述物品由双方确认的评估机构评估后协商收购.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内付清租赁款的,每超过一天加收1‰的滞纳金,乙方无故超过一年未付清租赁款,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租赁当事人一方违反租赁合同时,除*征用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实际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裁定。

八其它事项

1、租赁期内,因*项目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本合同涉及的林地时,双方当事人均应支持,并就变更或解除合同事宜达成书面协议.在政策处理方面的基本原则是:林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乙方投资的地面作物及附属物的补

偿费归乙方所有,劳力安臵费归乙方所有,其他损失的补偿费,由谁受损谁享受补偿.

2、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奉化市农林局协调解决。调解不成的,可以按下列方式解决:申请仲裁;向人民*起诉。

3、其它需说明的事项:乙方租赁区域内的道路应保证甲方进行正常的生产活动。 4、合同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监证方奉化市农林局一份。

5、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监证单位(签章):

租山地合同范本模板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承包范围(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

年共计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担。

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项)。

八、违约责任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的违约金。

九、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甲方:单位名称(加盖公章)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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