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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市人民医院,桐城人民医院消化内科专家

桐城医保异地就医报销

一、门诊报销

1.普通门诊

参保职工本人在安庆市域内(目前为一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可享受普通门诊保障待遇;成功办理“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手续的,可以在备案地享受普通门诊保障待遇(目前为一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800元,年度支付限额为2000元。在职职工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5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50%。退休职工的支付比例高于在职职工5%。

2.慢*门诊

(1)在安庆市域内慢*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慢*门诊费用,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可享受即时结报。(2)在省内安庆市域外慢*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慢*门诊费用,通过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享受即时结报。(3)在省外慢*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慢*门诊费用,原则上通过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所就诊医疗机构也可享受直接结算,但实际*作过程中部分医疗机构未开通门诊直接结算业务,故参保职工需先咨询就诊的医疗机构医保办是否开通了门诊直接结算业务。(4)在安庆市域外未即时结算的慢*门诊费用,到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医保窗口办理报销。报销时需提供参保职工社保卡复印件、*所认定慢*必需的(或专用的)*品、检查和*项目(根据省市统一规定的慢*用*目录及诊疗项目)的费用发票(附清单)、门诊病历等材料。

特别提醒:患者*所认定慢*必需的(或专用的)*品、检查和*项目(根据省市统一规定的慢*用*目录及诊疗项目)的合规医*费用进入报销范围,其他如:医学检验中心、医学影像中心、商业零售*房(双通道*品除外)、村卫生室医*费发票、手写发票、过期发票及已享受其他医疗保险报销的发票,均不予补偿。

二、住院报销

1.即时结报医院住院

在安庆市域内各县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医院结算窗口办理即时结报手续,无需再到医保窗口报销。

在安庆市市级、安庆市域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办理转诊备案登记后持社保卡在全国范围内的定点医院窗口均能直接办理报销。

除急诊急救外,参保对象在医保非定点医院住院的不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特别提醒:关注“安庆医保”微信公众号或下载皖事通APP,进入“桐城医保网上办事大厅”线上办理转诊备案。如果是省外就医,可以通过*医保服务平台办理备案。

2.零星报销(因网络等特殊原因未即时报销患者)

(1)普通住院。提供参保患者社保卡复印件、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及出院小结原件(均需盖章)等材料,到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或前往户口所在镇、街道医保办代收代办)办理报销,报销款直接汇入所提供社保卡的银行账户。

(2)意外伤害住院。原则上在安庆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无他方责任的住院医*费用在医院走意外伤害相关程序,可在医院即时结报;目前安庆市域外的不能直接结报。未即时结报的,提供参保患者社保卡复印件、住院发票盖章原件(由于商业保险等第三方机构先行支付导致无法提供住院发票原件的,需提供住院发票复印件和第三方机构先行支付盖章结算单)、住院费用清单盖章原件、病历复印件(或入院记录)、出院小结盖章原件、参保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有代理人的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安庆市医疗保险意外伤害调查表(经办机构版)》(需所在村(居委会)、镇(街道)调查核实后盖章)、《意外伤害人员医疗费用报销诚信承诺书》,经医保部门调查审核结算后,报销款直接汇入所提供的社保卡银行账户。参保人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的,在申请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时,需提供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责任认定书、人民*判决书、裁定书原件;认定第三方责任人不支付或不能全部支付的,需提供司法机关出具的相关材料。报销时间规定:参保人发生意外伤害,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未提出待遇支付申请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不再受理。因案件诉讼等不可抗力致使申请延迟的,能提供有关部门证明的除外。

特别提醒: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年,其中统筹基金限额为10万元/年,大额医疗救助基金限额为20万元/年;

2普通住院发生的合规医*费用实行保底报销:省内医疗机构为45%,省外为40%;

3除异地安置外,到安庆市域外住院就医的,年度首次起付线为2000元,年度内二次及以上住院的,较首次降低200元。

4参保职工住院按次扣减起付线,自2022年5月1日起,确需分疗程间断多次住院*的白血病、恶性肿瘤(放化疗、靶向*、免疫*)、脑瘫康复、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精神障碍(重型)5类疾病患者在同一年度内同一医院按此类疾病规范疗程住院*的,参保年度内只收取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线。

三、大病保险

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待遇标准为: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总费用的政策范围内费用-基本医保支付金额-各类起付线合计金额),减去大病保险起付线2万元以上部分,0至2万元(含),按50%报销;2至10万元(含),按60%报销;10至20万元(含),按70%报销;20万元以上部分,按80%报销;职工大病保险上不封顶。注:即时结报或手工零星报销,符合大病保险的均可在系统一站式结算支付。

四、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主要针对的是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监测人口等特殊群体,其在桐城市定点医疗机构或按规定转诊异地就医发生的符合医疗救助医疗类别的合规医疗费用,经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的个人自付部分按照政策规定给予救助。同时,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上述四类人群,如经三重保障制度支付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还可以享受二次救助。稳定脱贫人口和普通参保职工,一个年度内家庭总收入减去个人自付医疗总费用后低于农村低收入家庭标准且符合低收入家庭财产核查条件的大病患者,可依申请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五、长护险

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参保对象为参加桐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当同步参加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长期护理保险保障对象为长期处于重(中)度失能状态的参保人员。(一)待遇申办。由本人或其代理人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有效的诊断证明、完整病历材料等向经办机构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填写《安庆*护险待遇资格申请表》,并签字确认,也可通过安庆医保微信公众号、皖事通APP、安庆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等线上渠道申请。(二)待遇支付标准。评估对象失能评估等级达到规定待遇享受等级的,自失能评估结论公示结束次日起开始享受长护险待遇。按照失能人员的不同等级,待遇类型主要分为四类:一是医疗机构护理,重度60元/天(中度40元/天);二是养老机构护理,重度50元/天(中度30元/天);三是居家护理生活补贴,重度15元/天(中度10元/天);四是上门护理服务,在居家补贴的基础上由家政*在30项上门护理项目中提供护理服务,长护险基金补贴70%,重度每月最高不超过500元(中度每月最高不超过300元)。

(三)有下列任一情形的,不予受理重度失能评定申请。 1.未按规定缴纳长期护理保险费或医疗保险费的;2.因各种原因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3.患病正在住院接受*或病情不稳定的;4.距上次评定结论作出之日起,未满6个月的。特别提醒:1.需要长期护理的参保人员经过不少于6个月的*病情稳定后,方可申请享受长护险待遇,且须经过失能等级评估;2.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起止时间与医疗保险一致;3.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必须达到重(中)度失能程度。

六、慢*申报鉴定

通过“桐城医保网上办事大厅”线上申报慢*,需上传以下材料:1.患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2.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一年以内的门诊病历原件、检查报告单及疾病诊断证明书(已住院患者提供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出院小结、疾病诊断证明书及相关病历资料)。

特别提醒:慢*办理结果短信告知申请人(请务必准确填写申请人手机号码)或通过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在线查询慢*认定结果。

慢*病种:

普通慢*(50组):高血压、高血压伴并发症、心功能不全、冠心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糖尿病、糖尿病胰岛素*、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癫痫、类风湿性关节炎、重症肌无力、结核病、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系统性硬化症、晚期血吸虫病、白癜风、艾滋病、白塞氏病、强直性脊柱炎、肌萎缩侧索硬化症、支气管哮喘、多发性肌炎、皮肌炎、干燥综合征、结节性多动脉炎、血友病、恶性肿瘤门诊*、自身免疫性肝病、阿尔茨海默病(老年痴呆)、青光眼、骨髓增生性疾病、先天性免疫蛋白缺乏症、脑瘫、普拉德威利综合征、帕金森病、尼曼匹克病、生长激素缺乏症、ANCA相关血管炎、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中重度银屑病、慢性乙型肝炎、慢性丙型肝炎(非1b型)、慢性丙型肝炎(1b型)、耐*性结核病、重度特应性皮炎、肾病综合征、慢性肾脏病。

特殊慢*(22组):心脏瓣膜置换术后、血管支架植入术后、心脏冠脉搭桥术后、肝豆状核变性、精神障碍、多发性硬化、特发性肺纤维化、肝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肢端肥大症、黄斑性眼病、肺动脉高压、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重型、白血病、恶性肿瘤(放化疗、靶向*)、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肾移植抗排异*、肝移植抗排异*、造血干细胞移植抗排异*。

七、桐城市外住院转诊转院有关规定

除异地安置外,未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到安庆市市级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报销比例(含保底比例)降5个百分点;到安庆市域外住院就医的,未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报销比例(含保底比例)降10个百分点,转诊备案规定见以下公告。

2013年安徽省安庆桐城市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为公立医院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安徽*、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经市*批准,桐城市人民医院现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3、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数为14名,具体招聘专业、人数、资格条件等见《桐城市人民医院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取得*教育部认证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国籍;

(二)遵守*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要的*承认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8日—11月1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桐城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

3、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需填写《桐城市人民医院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可自行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必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和签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证明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若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不真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考试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笔试每科45元标准收取,缴纳笔试考试费45元。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

4、资格审查:审查时,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报名确认截止后,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5、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11月7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凭缴费收据和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按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11月8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和分值:

(1)报考2013013岗位人员:临床医学知识,满分100分。主要内容为内科学、外科学、儿科学、妇产科学。

(2)报考2013014岗位人员:针灸推拿临床专业知识,满分100分。主要内容为针灸、推拿相关专业知识。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进入面试对象根据岗位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入围者如笔试分数并列均进入面试),且考生笔试分数必须达到50分方可确定为面试人选。对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按实际进入人数进行面试,若面试实到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数时,考生面试分数必须达到60分方可确定为初选人员。

(2)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仪表仪态、逻辑思维、言语表达、综合素质、爱岗意识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面试前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

(4)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合成

考生考试总成绩依笔试成绩的50%与面试成绩的50%合成,分值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初选人员确定:

报考2013013岗位人员: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12人为初选人员,并按专业相符的原则确定9名临床岗位、3名影像岗位。若影像专业入围人员不足,则在临床医学专业考生中按高分优先的原则自愿选择岗位,不愿选择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2013014岗位人员: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为初选人员。

若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分,按皖人社秘[2011]263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即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的,有执业资格者优先。若学历、执业资格相同,以工作年限、执业年限长者依次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六)体检

初选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应及时告知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告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结果必须由医院、体检医师和监督人员同时签字确认,并通知考生本人。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安徽省*公务员考核录用实施细则(试行)》执行,重点考察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有无违纪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资格再次进行审核。

在招聘过程中,凡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以及因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个人原因自动放弃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按规定在同报考岗位面试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省*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以及高等院校毕业生两年内未能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者,不受首聘期限限制,聘用合同自行中止,由用人单位予以解聘。聘用人员待遇按*、省有关规定执行,相关聘用、列编、工资标准核定等手续由聘用单位统一办理。

聘用人员三年内在本市卫生系统内部不得申请工作调动。

五、工作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由桐城市公立医院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市医管会全程参与监督。招聘工作必须做到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及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安徽*、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桐城市公立医院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招聘考试成绩、体检考核等相关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桐城市人社局、市人民医院网站查询查阅。

*:桐城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

0556-6197009

桐城市卫生局人事科

0556-6139631

监督电话:桐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556-6136609

桐城市监察局信访举报中心

0556-6134001

附件:

1、桐城市人民医院招聘岗位表.xls

2、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桐城市公立医院2013年公开招聘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三年十月十二日

桐城市人民医院的简介

桐城市人民医院占地面积4.4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绿化面积1.5万余平方米。医院领跑式前进,超常规发展,年门诊人数、住院人数、手术例数等逐年增长,各项业务指标均居安徽省同级医院前列。2007年业务收入达1.087亿元。

医院实际开放床位558张,设有临床科室35个,开设17个病区,医技科室15个,能完成二级医院所有项目和三级医院大部分项目。医院现有各级各类技术人员580人,其中,高级职称45人,中级职称158人。医院积极实施人才立院战略,走科技兴院之路。已开展“三新”技术40多项,职工发表学术论文50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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