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租房信息 四川内江公租房申请条件
请问四川内江申请公租房需要哪些条件
内江市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共分为以下五种情况,具体如下:
一、内江市城区最低收入(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租赁补贴或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人持有内江市城区居民常住户口3年以上(含3年,其中单身家庭申请的须年满32周岁),其他家庭成员必须是直系亲属关系或具有法定抚养、扶养关系;
2.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收入(低保)家庭;
3.家庭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其中,转让自有住房未满两年的,其原住房面积合并计算在现有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内),且未享受其它保障性住房或公有住房;
4.已享受保障性住房或有自有住房的家庭,离婚后再次申请的应满2年。
二、内江市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租赁补贴或公共租赁住房(有自有住房家庭只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人持有内江市城区居民常住户口3年以上(含3年,其中单身家庭申请的须年满32周岁),其他家庭成员必须是直系亲属关系或具有法定抚养、扶养关系;
2.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
3.家庭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其中,转让自有住房未满两年的,其原住房面积合并计算在现有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内),且未享受其它保障性住房或公有住房;
4.已享受保障性住房或有自有住房的家庭,离婚后再次申请的应满2年。
三、内江市城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人持有内江市城区居民常住户口3年以上(含3年,其中单身家庭申请的须年满32周岁),其他家庭成员必须是直系亲属关系或具有法定抚养、扶养关系;
2.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3.家庭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其中,转让自有住房未满两年的,其原住房面积合并计算在现有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内),且未享受其它保障性住房或公有住房;
4.已享受保障性住房或有自有住房的家庭,离婚后再次申请的应满2年。
四、新就业无房职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1.全日制大、中专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
2.与用人单位(注册地在本辖区)签订有效劳动(聘用)合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监制的标准文本),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工作,且毕业未满4年;
3.本人及其父母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以下,且未租住其他保障性住房或公有住房。
五、农民工等外来务工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人在本市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3年以上,或连续购买工伤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购买3年以上;
2.在内江市城区工作,已与用人单位(注册地在本辖区内)签订2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监制的标准文本),或连续工作1年以上;
3.在本市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租住其他保障性住房。
内江电费收费标准2022
根据2022年内江电费收费标准,我整理出以下信息:
1.居民用电:
一户一表用户:
月累计用电量在180千瓦时及以下:不满1千伏:每千瓦时0.4913元,1-10千伏:每千瓦时0.4813元,35-110千伏以内:每千瓦时0.4813元。
月累计用电量在180千瓦时至280千瓦时:不满1千伏:每千瓦时0.5913元,1-10千伏:每千瓦时0.5813元,35-110千伏以内:每千瓦时0.5813元。
月累计用电量在280千瓦时及以上:不满1千伏:每千瓦时0.7913元,1-10千伏:每千瓦时0.7813元,35-110千伏以内:每千瓦时0.7813元。
合表用户:每千瓦时0.5153元。
2.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不满1千伏:每千瓦时0.6853元,1-10千伏:每千瓦时0.6718元,35-110千伏以内:每千瓦时0.6583元。
大工业用电:
1-10千伏:每千瓦时0.5283元,35-110千伏以内:每千瓦时0.5083元,110千伏:每千瓦时0.4883元,220千伏及以上:每千瓦时0.4683元。
基本电价:
最大需量:39元/千瓦·月,变压器容量:26元/千伏安·月。
各电压等级的丰水期、枯水期、平水期收费标准如下:
电压等级为不满1千伏的,在丰水期,基准价为0.4913元/千瓦时,在枯水期基准价为0.6477元/千瓦时,在平水期基准价为0.4977元/千瓦时;电压等级为1-10千伏的,在丰水期基准价为0.4817元/千瓦时,在枯水期基准价为0.6437元/千瓦时,在平水期基准价为0.4877元/千瓦时;电压等级为35-110千伏的,在丰水期基准价为0.4727元/千瓦时,在枯水期基准价为0.6367元/千瓦时,在平水期基准价为0.4827元/千瓦时;电压等级为220千伏及以上的,在丰水期基准价为O一4537元/千瓦时,在枯水期基准价为O一6197;
以上基准价格的浮动幅度为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
以上是内江电费收费标准2O22的解答,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四川内江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是,申请人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家庭收入低于规定标准的,是外来务工人员,且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的。申请流程总共可分为受理、初审、复审、公示这四个步骤。以下是我收集的内江公租房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
一、内江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租赁补贴或公共租赁住房:
(一)申请人持有城镇居民常住户口3年以上(含3年,其中单身家庭申请的须年满32周岁),其他家庭成员必须是直系亲属关系或具有法定抚养、扶养关系;
(二)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收入家庭;
(三)家庭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其中,转让自有住房未满两年的,其原住房面积合并计算在现有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内),且未享受其它保障性住房或公有住房;
(四)已享受保障性住房或有自有住房的家庭,离婚后再次申请的应满2年。
城镇低收入家庭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租赁补贴或公共租赁住房(有自有住房家庭只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申请人持有城镇居民常住户口3年以上(含3年,其中单身家庭申请的须年满32周岁),其他家庭成员必须是直系亲属关系或具有法定抚养、扶养关系;
(二)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
(三)家庭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其中,转让自有住房未满2年的,其原住房面积合并计算在现有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内),且未享受其它保障性住房或公有住房;
(四)已享受保障性住房或有自有住房的家庭,离婚后再次申请的应满2年。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一)申请人持有城镇居民常住户口3年以上(含3年,其中单身家庭申请的须年满32周岁),其他家庭成员必须是直系亲属关系或具有法定抚养、扶养关系;(二)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二)家庭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转让自有住房未满2年的其原住房面积合并计算在现有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内),且未享受其它保障性住房或公有住房;
(三)已享受保障性住房或有自有住房的家庭离婚后再次申请的应满2年。
新就业无房职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一)全日制大、中专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
(二)与用人单位(注册地在本辖区)签订有效劳动(聘用)合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监制的标准文本),在本市城镇范围内工作,且毕业未满4年;
(四)本人及其父母在本市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未租住其他保障性住房或公有住房。
农民工等外来务工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申请人在本市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3年以上,或连续购买工伤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购买3年以上;
(二)在城镇中心区域内工作,已与用人单位(注册地在本辖区)签订2年以上的有效劳动(聘用)合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监制的标准文本),或连续工作1年以上;
(三)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租住其他保障性住房。
二、内江公租房的申请流程及步骤
(1)申请:申请人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或《居住证》办理所在地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荔波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审核:社区采用查档取证、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人口情况和住房状况进行核查,并对外张榜公示10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提出审核意见。申请人属县城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还报当地民政部门对其及家庭成员收入状况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申请人属新就业人员的,还报本单位对其及家庭成员收入状况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申请人属外来务工人员的,还报所居住社区对其及家庭成员收入状况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后将核实后的申请材料送保障部门审批。
(3)审批:住房保障部门根据社区及民政部门或单位意见,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保障规定条件的,由住房保障部门在新闻媒体、*网站、宣传栏等公示10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审批,作为租赁住房对象进行登记,并向社会公示,书面通知申请人。经审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住房保障部门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住房保障部门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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