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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局信息公开流程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部门职能

(一)综合业务科(挂办公室牌子)

负责公文处理、对外宣传和接待工作;制定招标采购交易活动监督管理的具体制度和措施;负责人事、工资、财产财务、业务培训、后勤安全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常考核工作;负责各类专家库、供应商库和国有投资项目中介代理机构备选库的建设与管理;负责中心信息网络建设和管理;负责对中心各项招投标业务的协调工作。

(二)审查备案科

受理并审核进入中心的交易项目,审核审批招标采购交易方式;对招标采购交易活动的有关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备案;负责对进入中心从事招标采购代理业务的代理机构资格审核和管理;对交易合同的订立及变更进行备案审查;负责专家评委、供应商、中介代理机构入库资格的审核和定期考核。

(三)监督督查科

受理招标采购交易活动的举报投诉和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对招标采购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办法、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交易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重大项目交易结果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招标采购交易活动当事人的投标(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存情况实行监督;负责招标采购当事人诚信档案的建立和公告工作;负责机关及下设单位行政监察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

负责各类招投标交易监督管理制度的拟订;负责市场交易规则和流程的审查;负责招投标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各项交易管理实施办法的审查;参与制定有关管理制度;负责对交易合同的订立及变更进行备案审查;协助督查科开展交易活动的督察工作。

(五)监察室

负责调查处理局管*员干部和其他监察对象违反*纪、政纪案件,并对所查案件提出处理意见;监督检查局机关和局直单位*风廉政责任制执行情况,督促、协调局机关各部门、科室研究制定从源头预防和治理*的有效措施;在局*组的领导下加强*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做好人民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工作;开展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工作。

市招标采购管理局下属单位

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09年12月,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正式挂牌运行,为我市招标采购交易活动的统一平台,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2年7月经市编委决定,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正式更名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9人(含*采购中心5人)。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部门职能

(一)综合业务科(挂办公室牌子)

负责公文处理、对外宣传和接待工作;制定招标采购交易活动监督管理的具体制度和措施;负责人事、工资、财产财务、业务培训、后勤安全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常考核工作;负责各类专家库、供应商库和国有投资项目中介代理机构备选库的建设与管理;负责中心信息网络建设和管理;负责对中心各项招投标业务的协调工作。

(二)审查备案科

受理并审核进入中心的交易项目,审核审批招标采购交易方式;对招标采购交易活动的有关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备案;负责对进入中心从事招标采购代理业务的代理机构资格审核和管理;对交易合同的订立及变更进行备案审查;负责专家评委、供应商、中介代理机构入库资格的审核和定期考核。

(三)监督督查科

受理招标采购交易活动的举报投诉和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对招标采购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办法、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交易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重大项目交易结果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招标采购交易活动当事人的投标(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存情况实行监督;负责招标采购当事人诚信档案的建立和公告工作;负责机关及下设单位行政监察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

负责各类招投标交易监督管理制度的拟订;负责市场交易规则和流程的审查;负责招投标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各项交易管理实施办法的审查;参与制定有关管理制度;负责对交易合同的订立及变更进行备案审查;协助督查科开展交易活动的督察工作。

(五)监察室

负责调查处理局管*员干部和其他监察对象违反*纪、政纪案件,并对所查案件提出处理意见;监督检查局机关和局直单位*风廉政责任制执行情况,督促、协调局机关各部门、科室研究制定从源头预防和治理*的有效措施;在局*组的领导下加强*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做好人民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工作;开展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工作。

市招标采购管理局下属单位

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09年12月,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正式挂牌运行,为我市招标采购交易活动的统一平台,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2年7月经市编委决定,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正式更名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9人(含*采购中心5人)。

(一)主要职责

1、制订招标采购交易活动的*作程序,交易场所的管理办法,经招管局批准后组织实施;

2、统一发布招标公告;

3、现场接受投标人报名资料;

4、发售招标文件;

5、统一接受并管理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交易)保证金;

6、统一安排并管理开标、评标场地,组织开标、评标;

7、发布中标(成交)公示,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

8、建立供应商、投标人及竞买人信息库;

9、根据招标采购单位委托,负责代理*性资金招标采购交易项目,依法组织实施代理项目的招标采购交易活动,建立并保管招标采购交易活动档案。

(二)内设部门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设以下九个部门:

1、受理部

负责招投标相关业务的咨询;负责建设单位招标前期手续的申报受理;负责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发放。

2、工程部(蚌埠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招投标的具体业务*作。(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为国有企业)

3、采购部(蚌埠市*采购中心,正科级)

负责*采购业务以及工程项目中的货物、服务类项目招标*作等工作。

4、产权部(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

负责我市国有产权交易业务工作;负责开拓外地及专业产权交易业务工作。(注:产权交易中心为国有企业)

5、信息部

负责信息化系统建设规划、方案制定、项目实施工作;负责中心所有软、硬件设备管理、维护和升级工作;负责网上招投标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转等工作;负责发布各类招标公告信息、评标结果公示;负责招投标数据汇总、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6、综合部

负责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宣传、人事、文书、文印、档案、保密和行政后勤工作;负责中心工作计划、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调研和组织起草工作;负责中心宣传信息工作;负责中心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及对外联络接待工作。

7、财务部

负责中心各种保证金的收退和清算工作;负责招标代理和交易费用收取工作;负责中心部门预算*和执行工作;负责中心人员工资核算和费用支出等工作。

8、合同部

负责对招标采购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的合同初审工作,通过初审的合同报市招标局审查备案;负责招投标交易合同档案管理工作。

9、招标控制价评审科(副科级)

负责对*投资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评审及相关咨询服务工作。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职能概述

(一)贯彻执行有关招标采购交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制定招标采购交易活动监督管理的具体制度和措施。

(三)受理并审核进入市招标中心的交易项目,审批招标采购交易方式;对招标采购交易活动的有关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备案;对交易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重大项目交易结果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建立并管理各类专家库、供应商库,建立招标采购交易当事人的诚信档案。

(五)依法监督管理进入招标中心的中介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建立国有投资项目中介代理机构备选库。

(六)受理有关招标采购交易活动的举报投诉;按本办法规定调查处理招标采购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其中涉及行政处罚的,应及时将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移送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也可依法接受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实施处罚。

(七)对招标采购交易活动当事人的投标(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存情况实行监督。

(八)对交易合同的订立及变更进行备案审查。

(九)承办市招标采购市场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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