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租房信息(嵊州个人房子出租)
嵊州公租房去那里申请
去当地人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进行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嵊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何时摇何啦
经社区(居委会)、街道(乡镇)、市国土局、市民政局、市公积金中心、市房管会等部门对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进行了审核(年审),并按规定公示后无异议,下列家庭被批准为嵊州市住房保障家庭,现向社会公告。本次公告中的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序号为131-262)请于近日持申请人农业银行借记卡到剡城路367号市建设局住房保障科登记相关信息,以便我局按时发放租房补贴。
本次公告后,我局将开始公租房配租意向登记,有意租赁艇湖公寓的公租房保障家庭可在2015年6月20日前到市建设局住房保障科进行登记,逾期未登记的保障家庭将视为放弃本次艇湖公寓配租(享受公租房市场租赁补贴)。
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符合优先保障条件的残疾军人、三属、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享受生活补助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劳模、一至二级重度残疾人等,请于2015年6月20日前持相关证明到住房保障科进行登记,逾期未登记的视为放弃优先保障权利。
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5月28日
嵊州市公租房房源有哪些
嵊州市公租房房源嵊源房产,地址在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西街554号。申请家庭无住房或1-2人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低于45平方米或者3人(含)以上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申请家庭住房核定范围包括在我市拥有的私有住房(包括共有住房中属于其所有部分)、*安置房、宅基地、承租的公有住房、已转让未满5年的住房(包括离婚、*货*置)。已转让(包括离婚、*货*置等)满5年的房产不再纳入住房核定范围。
嵊州廉租房申请条件
法律客观:
杭州市*日前正式发布实施《杭州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明确提出,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1、这四个条件是申请家庭至少有一人具有当地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并居住5年以上;2、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范围内的申请家庭至少有一人具有当地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并居住5年以上;3、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范围内的申请家庭持有困难家庭救助证或低收入家庭证明;萧山区、余杭区及各县(市)申请家庭持有民政等部门核发的相关证明;4、申请家庭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或3人以上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45平方米(含)以下;申请家庭人均收入在城市低保标准2倍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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