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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招生网 宁夏大学招生办电话号码

宁夏大学招生网 宁夏大学招生办电话号码

宁夏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宁夏大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宁夏大学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宁夏大学(国标代码为10749)是*“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省部共建综合性大学。学校面向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或“省份”)招生。培养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近年来,我校高度重视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较高水平,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第三条宁夏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宁夏大学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招生录取规则、审定招生计划,决定招生中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宁夏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

第六条宁夏大学纪检委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宁夏大学在25个省份的招生计划及要求等见各省级招办编印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出档比例调档。对于实行梯度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即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该省招办相关规定录取;对于有特殊录取要求的省份,执行该省录取政策。

第九条按照专业级差(级差分为1分)分配进档考生专业。即档已投到我校的考生,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顺序依次递减1分,同时综合考虑英语及所报专业相关单科成绩等因素。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第十条特殊类型专业招生录取:

一、国防生招生录取: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政审合格后参加各省级*统一组织的面试,在指定的军队医院依据《**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进行体检(与军校招生体检同时进行)。学校按国防生招生计划,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普通一本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有志愿且政审、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学校录取原则,在提前批次录取。详见《宁夏大学国防生招生简章》。

二、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凡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我校有艺术类招生计划但未单独组织考试的省份以该省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为准),根据各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控制分数线,结合生源情况,确定我校录取文化课资格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厘米。英语成绩作为录取的参考条件。详见《宁夏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三、体育教育(教师教育)专业招生录取:凡参加省级招办组织的体育专业术科测试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术科成绩最低控制线,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文化课成绩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出档比例调档,我校按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时综合考虑考生的身体条件和专项水平。

四、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核对、公示,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录取;少数体育专项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由我校提出申请,经考生所在省招办审核、公示后予以择优录取;获得*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经考生所在省招办审核、公示后即可录取。详见《宁夏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五、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录取。见《宁夏大学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第十一条国际项目和国际课程班招生录取。见《宁夏大学 SQA HND国际项目专业招生简章》和《宁夏大学葡萄酒学院招生简章》。

第十二条认可经教育部同意的各省高考加分政策,并按加分后的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除国防生外,各专业招生录取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葡萄酒学院的专业只录取英语或法语语种的考生,其他学院的专业只录取英语语种的考生。

第十五条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收费标准和其他

第十六条我校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学费等。

第十七条学校设有*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明德奖学金、宝钢教育奖、华藏奖学金、孝廉奖学金、校级综合奖学金和*助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

学校还将积极联系,创造条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第十八条新生可在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宁夏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进行补充。

第二十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宁夏大学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一条宁夏大学招生咨询及*

*:0951-2061897

监督电话:0951-2061117

学校网址:*nxu.edu*

招生网址:zs.nxu.edu*

学校地址:宁夏银川西夏区贺兰山西路489号

邮编:750021

宁夏大学招生办电话

宁夏大学招生办*为0951-2061897。

该校联系地址为宁夏银川西夏区贺兰山西路489号、邮编为750021、联系邮箱为zsb@nxu.edu*。

宁夏大学院系设置:

学校设有人文学院、政法学院、外国语学院、新闻传播学院、教育学院、阿拉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数学计算机学院、物理电气信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资源环境学院、葡萄酒学院、农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

体育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学院、民族预科教育学院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3个二级学院和1个*学院宁夏大学新华学院,以及继续教育学院和远程教育学院。共有73个本科专业。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宁夏大学

2022年宁夏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宁夏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宁夏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宁夏大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宁夏大学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宁夏大学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合建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注册地址为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489号。学校主要办学地点为贺兰山校区、怀远校区、文萃校区、金凤校区和中卫校区等,其中中卫校区地址为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西路。

宁夏大学面向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或“省份”)招生,培养包括普通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及各层次的国际学生等在内的各类人才。学校培养的本科生,毕业时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均为宁夏大学,证书种类均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三条宁夏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宁夏大学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招生录取规则、审定招生计划,决定招生中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宁夏大学本科生院招生与学籍管理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

第六条宁夏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按照教育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工作要求,宁夏大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各省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学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宁夏大学2022年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含各专业高考选考科目及报考要求),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宁夏大学按照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出档比例调档。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该省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录取;对于有特殊录取要求的省份,执行该省录取政策;对于实行梯度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即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采用“3+1+2”或“3+3”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符合学校各专业高考选考科目要求。

第九条宁夏大学对进档考生依据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配专业。即依据考生志愿,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若考生所在省有相关录取排位(或投档排位)规则,则按该省排位规则择优录取。

若考生所在省无相关排位规则,或按该省相关规则无法确定考生排位,则按以下单科顺序及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实行文理分科省份的单科顺序:文史类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实行“3+3”选科模式省份的单科顺序:语文、数学、外语、第一高分选考科目、第二高分选考科目、第三高分选考科目;实行“3+1+2”选科模式省份的单科顺序:历史类为语文、数学、外语、首选科目、第一高分再选科目、第二高分再选科目,物理类为数学、语文、外语、首选科目、第一高分再选科目、第二高分再选科目。

工商管理(英国高等教育文凭项目)和会计学(英国高等教育文凭项目)专业要求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须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省实行专业调剂模式且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可将考生调剂到符合要求的、有剩余计划的专业;对不符合调剂专业要求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学校进行专业调剂时采用随机分配的方式,不再征求考生意愿。

第十条特殊类型专业录取规则

一、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

(一)区内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报考非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艺术类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宁夏艺术各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遵循生源省份投档政策,按综合分成绩排序录取。综合分成绩按全国统一高考成绩占30%、自治区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按总分750分折算)占7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分成绩相同时,按自治区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排序,艺术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考实际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排序。

对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艺术类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宁夏戏剧与影视学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参加宁夏大学组织的专业校考成绩合格,遵循生源省份投档政策,按专业校考成绩排序录取。考生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考实际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排序。

(二)区外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外省份的艺术类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各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统考(联考)成绩合格,遵循生源省份投档政策,按考生所在省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排序录取。考生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考实际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排序。

对实行梯度志愿(或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上述规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再按上述规则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二、体育教育(师范)专业招生录取

凡参加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专业(术科)测试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专业(术科)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出档比例调档,宁夏大学按考生体育专业(术科)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时综合考虑考生的身体条件和专项水平。

三、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7号)的有关规定,宁夏大学根据学科发展、建队需要等实际情况和考生专项测试全国统考成绩,按照以下规则择优录取。

第1类: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要求达到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择优录取。

第2类: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要求为不低于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该类考生数不超过学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第3类: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参加*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学校将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拟录取考生按照所在省招生政策办理录取手续。该类考生数不超过学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或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以上所述本科第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如未被列为录取办法中的第3类,也可以选择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该类考生则按录取办法中第1类、第2类考生对待。

四、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录取

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21〕222号)文件精神,宁夏大学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采取如下录取办法。

(一)学校划定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体育专项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划定的文化课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划定的文化课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二)在文化课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均达到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课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学校分项目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一项目考生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的体育专项考试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三)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计划未完成,再按项目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四)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第十一条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的补充规定依据教育部、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和宁夏大学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二条宁夏大学认可经教育部同意的各省高考加分政策,并按加分后的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宁夏大学对报考俄语专业的考生要求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或俄语;对报考日语专业的考生要求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日语;对报考英语、阿拉伯语专业的考生要求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不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

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如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组织外语口试或听说测试,考生须参加外语口试或听说测试且成绩合格。

除以上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外,学校其他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学校工商管理(英国高等教育文凭项目)和会计学(英国高等教育文凭项目)专业核心课程为英语授课,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第十四条宁夏大学录取时执行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学校特殊类型专业招生体检补充要求分别执行《宁夏大学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宁夏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宁夏大学2022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

新生入学后,宁夏大学将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身体复检,凡不符合招生规定者,一经核实,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收费标准和其他

第十五条宁夏大学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学费等。学费标准:文史类专业每学年4400元(其中旅游管理、行政管理专业每学年4800元),理工农类专业每学年4800元,艺术类专业每学年8800元(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每学年12000元);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等文理兼招专业每学年4400元,其他文理兼招专业每学年4800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每学年8000元,葡萄与葡萄酒工程专业每学年7200元,软件工程(与印度*信息技术学院合作项目)专业每学年9800元,工商管理(英国高等教育文凭项目)和会计学(英国高等教育文凭项目)专业每学年23800元。住宿费标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800元—1200元。

第十六条宁夏大学提供*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感恩*近现代科学家奖学金、宝钢教育奖、校级综合奖学金和*助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

第十七条新生可在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宁夏大学还将积极联系,创造条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宁夏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进行补充。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宁夏大学授权宁夏大学本科生院招生与学籍管理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或生源所在省的规定不一致,执行*或生源所在省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宁夏大学招生咨询及*为

招生*:0951-2061897

监督举报电话:0951-2061117

学校*:**nxu.edu*

招生网址:*zs.nxu.edu*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489号

*:750021

宁夏大学招生办电话2023

宁夏大学招生办电话2023介绍如下:

宁夏大学招生办*为0951-2061897。该校联系地址为宁夏银川西夏区贺兰山西路489号、邮编为750021、联系邮箱为zsb@nxu.edu*。

宁夏大学专业排名:第一名:经济学,第二名:电气工程与自动化,第三名:会计学。

1、经济学主要研究经济学、金融学、投资学、精算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在银行、证券、信托等金融机构进行经济分析、预测、规划、管理以及各类金融服务。例如:债券、基金的投资前景分析,股票、投资的风险评估,汽车、房子的抵押*,企业破产时的资产清算等。

2、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是一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属电气类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该专业是强电与弱电相结合的专业,要求掌握电机学,电力电子技术,电力系统基础、高电压技术、供配电与用电技术等知识领域的核心内容。

3、会计学主要研究经济学、管理学、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以企业会计为主,兼顾计算机与财务管理,进行企业财务活动和成本资料的收集、分类、综合、分析等。例如:企业资金流动的记录,资金数目的核对,财务报表的核算等。会计师、审计师、财务分析。

宁夏大学招生办电话号码

宁夏大学招生办的电话号码是0951-2096102,招生办主任办公室0951-2096101。

注意事项:

1、*的接通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暂无接听服务,考生请注意。

2、不同学制与专业的*可能不同,考生应注意拨打正确的*。如疑问可先拨打招生办热线0951-2096102进行确认。

3、招生办受理的咨询类型主要包括考试政策、招生计划、专业设置、历年分数线等相关内容。对于考试成绩、录取结果等相关疑问,招生办将在会同录取工作组后给予答复。

4、考生来访招生办办公室咨询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相关证明。咨询过程中招生办有权要求考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由于*可受理大量考生咨询,为保证电话畅通,每个咨询时长控制在3-5分钟。如咨询问题较复杂,建议考生选择来办公室当面咨询或通过其他方式提出。

6、招生办将根据问题性质选择电话、面谈、网站公告等方式给予答复,考生应注意招生办的相关答复,以免遗漏重要信息。

宁夏大学的简介

宁夏大学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省属综合类大学,是宁夏重点支持的高水平大学和中西部地区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建设高校。学校占地面积1742亩,建筑面积68.5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设施齐备、功能完备。

学校现有17个二级学院,设有57个硕士和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拥有13个省级重点学科和3个省级高水平特色学科。学校还设有西部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宁夏民族发展研究中心等高水平科研机构。学校现有本、硕、博等各类在校生2.4万余人,其中研究生约2600人。近年来,学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成为宁夏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

学校以特色鲜明的宁夏和西北地区为办学特色,以“知行合一、厚德载物”为校训,致力于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良好素质和实践能力的人才。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招生网2010年招生章程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宁夏大学主办的全日制本科院校。

为保障学院招生工作健康、有序、高效地进行,维护学院、考生的正当权益,本着依法治招的精神,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学校名称:宁夏大学新华学院(部标代码:13325)

第二条学校校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686号

第三条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四条办学类型:*学院

第五条招生原则:依据*有关规定,招生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及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第六条学院各专业原则上外语语种以英语为主。

第七条学院所有专业男、女考生均可报考,比例不限。

第八条录取规则:

(一)调阅档案比例。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出档比例调档。

(二)录取原则。一、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即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二、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该省(市、自治区)招办相关规定执行。若报考同一专业考生出档分数相同时,学院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可根据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三)对符合《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加分或降分进档考生,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对已录取的新生,在进校三个月内将进行严格的资格复查;凡发现高考舞弊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入学资格);对触犯刑律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五)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由学院寄发通知书并告知本人。所有被录取的考生由各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程序在当地媒体进行公布。

(六)学院根据生源结构、生源质量经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生源地招办同意,可对生源计划、招生专业做出相应调整。

第九条学院招生工作在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其下设的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承担招生工作。

第十条学院设有综合奖学金,奖金额度为1000元至400元不等,专门用于奖励成绩特别突出的学生。另外,在校学生可依照*相关资助政策申请享受*奖学金(标准:每生每学年8000元)和*励志奖学金(标准:每生每学年5000元)。

第十一条学院根据学生特点、专业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并积极争取各类助学金。另外,在校学生可依照*相关资助政策申请享受*助学金。

第十二条学生入学后,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颁发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毕业证书。按照《**学位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学位委员会有关要求,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三条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按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部门审定的标准执行,艺术、体育类:13000元/年;文、理工科10000——11000元/年。住宿费,每学年为800-1200元。

第十四条本章程适用于本院列入*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五条咨询*

学院招生*:0951-2043002

学院招生传真:0951-2043002

学院网址:*xinhua.nxu.edu*

学院招生E-mail:xhxyzsb@nxu.edu*

附则

第十六条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或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1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条凡报考宁夏大学新华学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适用本简章。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名称:宁夏大学新华学院(部标代码:13325)

第四条学院院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686号

第五条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六条办学类型:*学院。

第三章毕业证与学位证

第七条学生毕业时符合毕业证书颁发条件者颁发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章报考条件、招生批次与招生计划

第八条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须五官端正,无视觉、听觉、发音器官及肢体疾病,一般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报考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须无色盲、色弱等生理疾病。

第八条学院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考试院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处规定的批次招生录取。

第九条招生计划见表一。

表一、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10年艺术类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培养层次招生计划学费备注

音乐学本科 30名 13000元/学年

美术学本科 25名 13000元/学年

第五章专业课考试

第十条我院认可宁夏大学在各省、市、自治区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及由各省、市、自治区自行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成绩,不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课考试。

第六章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学院根据生源情况在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范围内,确定我院艺术类录取的文化课和专业课分数线,按照文化课和专业课双上线的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七章学费标准

第十二条学院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确定的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

第八章附则

第十三条学院招生咨询*。

学院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686号

*:750021

*:0951—2043002

学院网址:*xinhua.nxu.edu*

*:xhxyzsb@nxu.edu*

第十四条本简章如果与*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五条本简章解释权属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第十六条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

2022年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宁夏大学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为保障学院招生工作健康、有序、高效地进行,维护学院、考生的正当权益,本着依法治招的精神,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凡报考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普通本科的考生均适用于本章程。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名称: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第四条院校代码:13325

第五条学院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686号

第六条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七条办学类型:*学院

第三章毕业证与学位证

第八条学生入学后,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审核合格者,毕业时颁发学历证书,院校名称为宁夏大学新华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学位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学位委员会有关要求,符合《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颁发证书。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院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开展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工作,学院分省分专业计划分配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毕业生就业实际、考生对学院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

第十条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经上级有关部门核准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招生原则:依据*有关规定,招生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及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第十二条学院原则上各专业外语语种以英语为主。

第十三条学院所有专业男、女考生均可报考,比例不限。

第十四条录取规则:

(一)调阅档案比例。学院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投档比例调档。

(二)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该省招办相关规定录取;对于有特殊录取要求的省份,执行该省录取政策。

(三)宁夏文史类、理工类考生排位办法:将同一科类考生按总分(高考文化课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相同时则再按单科顺序及成绩排序。文史类单科顺序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单科顺序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同时考虑考生填报志愿的专业级差,各专业之间级差为1分。

(四)学院认可宁夏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术科测试成绩,不再单独组织体育类专业课考试。宁夏体育类考生排位办法:根据宁夏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录取文件规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高考总分达到我区相应体育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体育专业术科成绩合格,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学院认可宁夏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联考成绩,不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宁夏艺术类考生排位办法:根据宁夏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录取文件规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高考总分达到我区相应艺术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统考成绩合格,按综合分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成绩按高考总分占30%、自治区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按总分750分折算)占70%的比例计算,详见《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22年艺术类招生章程》。

(六)对符合规定的加分或降分进档考生,按相关规定执行。录取的考生在入学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违规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七)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八)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者,学院将根据其他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对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九)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由学院寄发录取通知书,并在学院招生网站公布录取结果。所有被录取的考生由各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程序在当地媒体进行公布。

(十)学院可结合招生录取工作实际,经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生源地招办同意后,对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做出相应调整。

第六章身体健康要求

第十五条考生身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六条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须五官端正,无视觉、听觉、发音器官及肢体疾病;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须五官端正,无视觉、听觉、发音器官及肢体疾病,且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厘米;报考美术学专业的考生须无色盲、色弱等。

第七章奖助学金

第十七条学院设有综合奖学金,奖金额度为500元-1500元不等,专门用于奖励在校学习期间成绩特别突出的学生。在校学生可依照*相关政策申请享受*奖学金(标准:每生每学年8000元)和*励志奖学金(标准:每生每学年5000元)。

第十八条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在校学生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依照*相关政策申请享受每学年2000元-5000元的*助学金。

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按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部门审定的标准执行,艺术类:20000元/学年;体育类:17000元/学年;文、理工科:15000-16000元/学年;住宿费:800-2000元/学年。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条咨询*

学院招生*:0951-2062629;0951-2062548

学院招生传真:0951-2062548

学院网址:*xinhua.nxu.edu*

第二十一条学院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其下设的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承担招生工作。

第二十二条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或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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