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事网(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2008年陕西咸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真正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保证新进人员素质。按照市直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2008年增人计划,经市*批准,市人事局决定对部分市直事业单位需要补充的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和岗位
2008年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3名,其中管理岗位30名,专业技术岗位123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08年应届和往届未就业、*承认学历的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咸阳籍大专毕业生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
(二)应聘人员条件
1、具有**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没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一般要求在28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08年10月31日。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公开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录取聘用等方法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咸阳市*公众信息网(*xianyang.gov*)、咸阳人事*网(*xyrs*)、咸阳人才网(*xyjob*)等网站上统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8年9月22日—9月28日(上午 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咸阳市人才市场(咸阳市渭阳西路西阳村什字高科大厦三层),乘11路、20路公交车均可到达,*:029—33210438,32888222。
3、报名办法:报考者报名时须携带本人亲笔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版一寸彩照三张,招聘岗位所需条件中另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经市人事局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4、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规定,收取笔试考务费每名考生100元。
5、笔试准考证的领取。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身份证于2008年10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在咸阳市人才市场(咸阳市渭阳西路西阳村什字高科大厦三层)领取笔试准考证。
6、为了体现公平竞争,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原则上减少该专业招聘计划,必要时进行专业调整;特殊行业引进急需人才除外。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涉及时事政治、哲学、人文与科技、应用文写作、法律等相关知识,考察考生公共知识的平时积累。
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现场报名经资格确认后,不参加笔试,直接参加面试;研究生以上学历报考本科及以下岗位的,面试人数不受1:2比例限制。
笔试时间为2008年10月26日上午9:00—11:30,考生持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报考职位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考生可在咸阳人事*网(*xyrs*)查看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工作按招聘单位分步骤进行。各招聘单位具体面试工作安排请注意咸阳人事*网上的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计算出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每个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考生可登陆咸阳人事*网查看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
3、体检。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咸阳人事*网上查看。
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并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顺延。
4、考核。由市人事局会同招考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着重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四)录取聘用
体检考核结束后,由市人事局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市人事局向拟聘用人员发放《咸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录取通知书》,考生凭此通知书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或在报到时限内未报到的,在三个月内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顺延,经考核、体检合格的,可予以递补。新招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考生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考生个人负责。
咸阳市人事局
二○○八年九月十七日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1、秘书科
承担局机关*务、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承办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局机关文秘、办公自动化、机要保密、对外宣传及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工作;承担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指标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局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承担局系统干部职工思想教育、计划生育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局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承担局系统安全保卫、应急管理等工作;承担全市“金保工程”建设工作。
2、规划财务科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统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承担有关科技项目和国际援助*项目资金的管理工作。
3、培训就业与农民工工作科
拟订全市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市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的办法和规定,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全市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全市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全市各类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拟订全市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规范性文件;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在咸就业管理办法,拟订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和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有关政策;拟订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建设;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研究提出贯彻*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办理外国人来咸就业行政许可业务。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规范性文件和工作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承担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4、公务员综合管理科
执行公务员职位分类、职务任免与升降、交流与回避、调任、转任、挂职锻炼、辞职、辞退、职位聘任等制度。负责全市各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审批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各级*机关新进公务员日常登记和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公务员登记工作;负责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职数设置工作;审批市*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调配、调任等事宜。负责全市*系统公务员培训和在职教育规划、计划的拟订以及培训教育工作的指导,建立和完善公务员培训师资队伍;完善公务员培训监督检查机制。依照市*依法提请人大*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手续;依照市*行政任免办法,办理提请市*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实施公务员宣誓制度;负责对市行政学院公务员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和业务联系,组织实施市直部门公务员培训工作;组织对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公务员信息管理及年报统计工作。
5、公务员录用考核奖惩科
负责拟订全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方案、*录用计划;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负责面试考官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各级*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的面试、政审、体检和录用手续办理工作;承担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的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市各级*公务员考核和*奖励工作。初步审核以*名义和市*名义奖励的人选,承办公务员荣誉称号授予和表彰的有关事宜;贯彻公务员纪律惩戒、申诉控告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依法对公务员义务权利实施监督,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
6、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承担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承担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管理发放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选拔工作;负责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落实*和省上博士后政策,承担全市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工作;负责国(境)外机构在市内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工作。
7、军官转业安置科(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合协调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工作安置;负责军转干部信访稳定和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工作;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的具体工作。
8、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管理科
拟订和落实全市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和监督检查县市区自主择业转业军官服务工作;协助自主择业转业军官开展就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转业军官退役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的发放管理工作。
9、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承担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备案事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市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拟订全市人员调配管理规定,承办特殊需要人员的调配工作;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和部省属驻市区单位从外地调配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除外)工作;负责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承办市直事业单位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承担基层农村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实施及农村基层人才振兴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全市人事计划及事业单位信息统计工作。
10、工资福利科
落实*和省上有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及工作人员非因公伤残、*亡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办法;承办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业务;承担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升等级考试考核工作;承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具体工作。
11、劳动关系科
拟订落实有关全市劳动关系的规范性文件,规范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拟订全市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办法,对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进行指导和监管;指导本市劳动标准的制定工作;负责落实*和省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2、养老失业保险科
统筹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规划和标准;拟订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落实*和省上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拟订企业*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拟订全市失业保险规划、标准等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全市失业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失业保险基金征缴办法、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办法和措施;负责市属企业经济性裁员的备案工作;指导全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
13、医疗保险科
统筹拟订全市医疗保险标准等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组织拟订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店的医疗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拟订疾病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拟订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范并组织实施;拟订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14、工伤和生育保险科
拟订全市工伤生育保险规划、标准等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管理办法;按照*标准鉴定工伤伤残等级;拟订全市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拟订全市医疗机构的生育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拟订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补贴标准;拟订工伤定点医疗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和行业单位的工伤认定工作和工伤等级评定工作;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5、农村社会保险科
拟订全市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规划、标准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和落实全市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负责组织对县市区贯彻执行农村社会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规定的监督检查,督促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16、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
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办法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拟订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规则,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7、调解仲裁管理科
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承办劳动人事信访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8、信息与计算机考试管理科
承担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局域网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指导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19、咸阳市外国专家局
拟订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规划等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年度引智计划;负责全市引进国外专家项目和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工作;负责*和市重点聘请外国专家项目和引智成果推广项目的组织实施、成果评估推广;贯彻落实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有关政策;负责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的管理;指导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开展国外智力引进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文件规定设置。
2019年咸阳事业单位招聘多少人
咸阳招聘1441名。
陕西招聘10109人!2019年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4月15日开始报名啦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省属事业单位和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汉中、安康、商洛、杨凌示范区各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计10109名。
其中,省属775名、西安2307名、宝鸡1215名、咸阳1441名、铜川638名、渭南1503名、汉中1110名、安康677名、商洛331名、杨凌示范区112名。
此次招聘中,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报名结束后,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网上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考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试用期等阶段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值得注意的是,招聘者依岗位和报名而考,可免笔试。考试方式由市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和开发区人社部门根据岗位特点、报名情况综合确定。此次考试计划于2019年5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注意事项等由市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和开发区人社部门通过门户网站公布或电话告知。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2022年陕西咸阳考区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
【#一级建造师#导语】2022年陕西咸阳考区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考网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各位考生:
2022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将于11月19日至20日举行,现就相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请您登录*人事考试网(**cpta**)首页“准考证打印”系统,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好准考证。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
11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
11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考试地点:咸阳考区设4个考点,咸阳职业技术学院(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统一大道1号);咸阳市实验学校(咸阳市秦都区沈兴南路12号);咸阳高新存志学校(咸阳高新区创业东路以北,西环路以东高新教育园区内);咸阳启迪中学(咸阳市秦都区世纪大道中段55号西门)。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有关规定和提醒信息,并严格遵照执行。看清考试时间段,按照自己开考时间提前入场。考试开始前45分钟进入考点,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开考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当天考点不提供停车服务,考生应提前规划好出行线路,请各位考生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出行,按时参加考试并做好个人防护。
三、考试期间*防控要求
1.请考生密切关注考点所在地的*防控政策,提前到达考点所在地,积极配合落实当地*防控措施。考前须在考点所在地按要求完成“3天2检”。考前未完成隔离管控等措施的,不能参加考试。严格执行全省关于人事考试*防控的规定。《2022年下半年人事考试*防控告知书》(附件1)
2.考生须提前申领“陕西一码通”(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码),做好考前自主健康监测,并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陕西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健康书》(参加本人首场科目考试时上交),按要求如实填写并签字确认。
3.考试期间,考生每天进入考点须持本人当天首场考试科目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纸质版、电子版均可),提前1.5小时到达考点,扫码测温进入考点。“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24小时内核酸报告为阴性且现场测温不高于37.3℃的可进入考点;“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4.考生在考前10天内有发热、干咳等*的,应按规定及时就医。考试当天还须出示考点所在地二级及以上医院就医凭证,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现场无法提供相关凭证的,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5.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本人报告体温等异常*,且无考前7天内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的人员,经驻点医护人员健康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将被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评估或者转移到备用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6.严格落实居住地和考点属地*防控要求及隔离政策,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试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1)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者或在隔离*期间的*肺炎确诊病例和无*感染者,及尚未解除隔离的密接,不得参加考试。
(2)有1例及以上本土*感染者所在县(市、区,副省级城市的街道)或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副省级城市的街道)旅居史的人员,或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未完成规定的隔离管控措施的,不得参加考试。
(3)受防疫封控、管控的应试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应试人员不能参加考试。
7.请考生关注考点属地*防控政策及相关公告(微信、微博、手机短信通知),考前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去人口密集场所,按要求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考生须从考前14天开始,每日进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测量体温,如实记录个人健康信息(自我记录、自我留存备查)。
8.鉴于当前*防控形势复杂,请考生及时关注考点所在地和各市(区)考试部门发布的*防控最新要求,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如有变动以各市(区)的最新要求为准。
四、注意事项
1.考试开考5分钟后,迟到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退场。
2.考前30分钟,考生须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实体卡)、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三者缺一不可。请考生考前认真检查证件有效期限,持社保卡和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者,应前往考务办,经核实身份无误后,方可进场考试,持临时社保卡不能参加考试。
3.考生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内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4.考生进入考点后,请在指定区域活动。考生进入考场时,除规定可携带的考试用具外,其他物品一律装入自备手提袋内(手机须关机并取消闹铃设置),统一放置在考场内物品存放处。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存储设备(包括带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手表)、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开考后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考生入座前必须严格按规定接受安检,安检无误后按照准考证规定座位号入座,坐错座位按违纪处理。考生入场时须在考场座次表上签名和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入座后须将准考证、身份证或社保卡放置在桌面上,以备查验。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指令,保持安全距离有序离场。
5.答题前,须仔细阅读本科目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不得做其他标记。在考试过程中,考生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答题卡(或答卷),防止被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视具体情形按照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6.严禁将本人或他人的答题卡、题本、草稿纸带出考场,严禁损坏、撕毁题本、答题卡,严禁抄录、复制、拍照、传播试题或与试题相关内容,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指令,保持安全距离有序离场。
持此证进入考场,即表示考生已阅读上述“应试人员须知”、《考场规则》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考试组织机构已履行其相关“经提醒”事宜,请各位考生遵守相关规定,许诺诚信考试并承担因违纪而受到的相关处理。
考试值班电话:029-33356686、029-3321739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祝您考试顺利!
1.《2022年下半年人事考试*防控告知书》
2.《陕西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健康书》
原文标题: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咸阳考区)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xyrs.xianyang.gov*/xwzx/tzgg/zhl/202211/t20221115_1560770.html
咸阳市人民*办公室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办公室内设机构17个:
1、综合一科
负责组织市*主要领导同志的文稿起草和公务活动安排;根据领导同志指示和工作需要开展调查研究;办理市*主要领导分管联系部门的文电、会务、督查、调研工作;承办市*有关综合业务方面的重要文稿;联系*协会及综合秘书网络的业务工作。
2、综合二科
负责市*常务副*的文稿起草和公务活动安排;办理常务副*分管联系工作方面及相关部门的文电、会务、督查、调研工作;负责联系陇海兰新促进会有关业务。
3、综合三科(市*救灾办公室)
负责市*分管农口工作领导同志的文稿起草和公务活动安排;办理农口方面及领导同志联系部门的文电、会务、督查、调研工作;负责市*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综合四科
负责市*分管工业口工作领导同志的文稿起草和公务活动安排;办理工业口方面及领导联系部门的文电、会务、督查、调研工作。
5、综合五科
负责市*分管城乡建设口工作领导同志的文稿起草和公务活动安排;办理建设口方面及领导联系部门的文电、会务、督查、调研工作。
6、综合六科
负责市*分管文教口工作领导同志的文稿起草和公务活动安排;办理文教口方面及领导联系部门的文电、会务、督查、调研工作。
7、综合七科
负责市*分管商贸口工作领导同志的文稿起草和公务活动安排;办理商贸口方面及领导联系部门的文电、会务、督查、调研工作;负责市*领导同志以及办公室招商引资项目任务的协调、落实工作;负责联系亚欧大陆桥论坛有关业务。
8.综合八科
负责市*分管*融资、金融保险等工作领导同志的文稿起草和公务活动安排;办理相关方面和领导分管及联系部门的文电、会务、督查、调研工作。
9、秘书科
承办市*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组会议、*周例会和市*重大会议的筹备组织工作,起草会议纪要,协助有关科室做好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承办市*和办公室领导公务活动安排、公务迎送与接待工作;负责办公室内部日常事务和挂靠与代管机构有关事项的综合协调,安排办公室内部各类会议和活动;负责办公室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目标考核管理、组织人事、机构*、教育培训等工作;承办市*和办公室领导的服务保障和通信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电话总机管理和会议室的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办公室对外宣传和国内友好城市联络工作。
10、信息科(《咸阳市人民*公报》社)
向省*和市*报送政务信息,开展信息调研,协调指导全市*系统政务信息工作;收集、分析、上报网络媒体有关重要信息,掌握舆情动态;编发《咸阳市人民*公报》;整理市*工作大事记;负责市内外政务信息交流;负责市*、市*办公室的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市*各部门和全市各级*电子政务和政务公开工作。
11、机要科
承担各类来文来电的接收、登记、转办、传递、归档工作;复核、印刷、分发以市*、市*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各类重要文稿;负责市*、市*办公室印鉴的管理、使用和市*各部门、各县市区以及县级企事业单位印鉴的颁发、回收、销毁工作;负责各级领导批示件的登记、转办工作;负责办公室自动化办公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日常维护工作;做好市*办公室机关保密工作。
12、财务科
负责市*办公室行政经费的管理;负责市*及办公室公务活动的预决算和后勤保障事项;承办机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有关业务;负责离退休人员及遗属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市*办公室内部对口接待有关工作。
13、行政科
承办市*机关大院房地产管理、办公用房修缮、水电暖管理、环卫绿化、爱国卫生活动以及市级机关事务管理方面的有关工作;负责市*机关大院内部安全保卫、户籍管理、文明大院创建工作;负责市*办公室后勤行政事务管理、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和车辆调度、使用、管理工作;承担市本级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指导、监督下级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处理赴市*机关集体上访*。
14、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总值班室)
负责市*、市应急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助市*领导同志做好由市*组织处理的突发*的处置工作;负责全市应急体系规划和建设工作,指导检查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市*的值班工作和群众信访接待;负责向省*办公厅报送重大突发*及处置情况信息;办理应急管理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调研工作;负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设值守应急科、综合协调科。
15、市*法制办公室
负责对全市行政机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和落实依法行政监督的相关制度,协调有关部门和机构做好依法行政监督工作;协调部门之间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受理行政违法案件的投诉;拟订市*规范性文件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清理等工作;承办市*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和办理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工作;指导市*部门和县区*法制工作。设复议监督科和法规应诉科。
16、市*研究室
组织开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决策咨询论证工作;参与研究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参与有关重要文件、讲话的起草、修改工作;负责*系统调研协调及成果评选与合作交流。
17、市政务大厅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承办并监督市*授权在大厅办理的行政审批工作;负责为各类投资者办理所申请的各项批文和证照;协助办理各类投资项目的审批手续;协助投资者处理和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一些具体困难和问题;办理有关便民服务事项;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涉及招商引资、改善投资环境方面的工作;协调大厅内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负责业务指导、业务协调和业务统计;制定政务大厅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受理有关投诉和举报,搞好进厅单位及其窗口人员的考核管理工作。设秘书科和业务督查科。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文件规定设置。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为74名。其中:*1名,副*4名,市公务员局副*2名(副县级);市外国专家局*1名(副县级),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副组长1名(副县级);科级领导职数38名。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和省上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监督组织实施。承担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指标统计工作。
(二)拟订和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并组织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规范性文件,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的规范性文件。
(三)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和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规范性文件和标准,贯彻落实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拟订和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范性文件。
(四)负责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管制度;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五)规划和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拟订并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有关规范性文件,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六)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宏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办法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规范性文件,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和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拟订和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推进继续教育的规范性文件,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负责管理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咸工作或定居的规范性文件;管理来咸工作的外国专家,负责留学人员来咸工作;负责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的规范性文件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并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的规范性文件,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十)综合管理公务员队伍,依照《公务员法》组织实施公务员职位分类、考核、职务升降、奖惩、培训、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申述控告、职位聘任等工作,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工作。办理市*依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组织法》提请市人大*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依照市*行政任免办法,办理提请市*任免人员的有关事项。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农民工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拟订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规范性文件,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三)依据《*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十四)承办*、市*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1、秘书科
承担局机关*务、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承办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局机关文秘、办公自动化、机要保密、对外宣传及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工作;承担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指标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局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承担局系统干部职工思想教育、计划生育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局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承担局系统安全保卫、应急管理等工作;承担全市“金保工程”建设工作。
2、规划财务科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统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承担有关科技项目和国际援助*项目资金的管理工作。
3、培训就业与农民工工作科
拟订全市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市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的办法和规定,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全市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全市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全市各类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拟订全市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规范性文件;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在咸就业管理办法,拟订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和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有关政策;拟订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建设;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研究提出贯彻*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办理外国人来咸就业行政许可业务。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规范性文件和工作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承担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4、公务员综合管理科
执行公务员职位分类、职务任免与升降、交流与回避、调任、转任、挂职锻炼、辞职、辞退、职位聘任等制度。负责全市各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审批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各级*机关新进公务员日常登记和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公务员登记工作;负责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职数设置工作;审批市*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调配、调任等事宜。负责全市*系统公务员培训和在职教育规划、计划的拟订以及培训教育工作的指导,建立和完善公务员培训师资队伍;完善公务员培训监督检查机制。依照市*依法提请人大*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手续;依照市*行政任免办法,办理提请市*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实施公务员宣誓制度;负责对市行政学院公务员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和业务联系,组织实施市直部门公务员培训工作;组织对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公务员信息管理及年报统计工作。
5、公务员录用考核奖惩科
负责拟订全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方案、*录用计划;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负责面试考官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各级*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的面试、政审、体检和录用手续办理工作;承担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的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市各级*公务员考核和*奖励工作。初步审核以*名义和市*名义奖励的人选,承办公务员荣誉称号授予和表彰的有关事宜;贯彻公务员纪律惩戒、申诉控告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依法对公务员义务权利实施监督,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
6、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承担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承担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管理发放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选拔工作;负责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落实*和省上博士后政策,承担全市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工作;负责国(境)外机构在市内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工作。
7、军官转业安置科(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合协调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工作安置;负责军转干部信访稳定和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工作;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的具体工作。
8、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管理科
拟订和落实全市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和监督检查县市区自主择业转业军官服务工作;协助自主择业转业军官开展就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转业军官退役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的发放管理工作。
9、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承担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备案事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市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拟订全市人员调配管理规定,承办特殊需要人员的调配工作;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和部省属驻市区单位从外地调配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除外)工作;负责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承办市直事业单位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承担基层农村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实施及农村基层人才振兴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全市人事计划及事业单位信息统计工作。
10、工资福利科
落实*和省上有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及工作人员非因公伤残、*亡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办法;承办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业务;承担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升等级考试考核工作;承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具体工作。
11、劳动关系科
拟订落实有关全市劳动关系的规范性文件,规范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拟订全市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办法,对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进行指导和监管;指导本市劳动标准的制定工作;负责落实*和省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2、养老失业保险科
统筹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规划和标准;拟订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落实*和省上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拟订企业*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拟订全市失业保险规划、标准等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全市失业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失业保险基金征缴办法、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办法和措施;负责市属企业经济性裁员的备案工作;指导全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
13、医疗保险科
统筹拟订全市医疗保险标准等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组织拟订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店的医疗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拟订疾病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拟订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范并组织实施;拟订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14、工伤和生育保险科
拟订全市工伤生育保险规划、标准等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管理办法;按照*标准鉴定工伤伤残等级;拟订全市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拟订全市医疗机构的生育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拟订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补贴标准;拟订工伤定点医疗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和行业单位的工伤认定工作和工伤等级评定工作;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5、农村社会保险科
拟订全市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规划、标准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和落实全市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负责组织对县市区贯彻执行农村社会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规定的监督检查,督促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16、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
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办法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拟订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规则,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7、调解仲裁管理科
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承办劳动人事信访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8、信息与计算机考试管理科
承担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局域网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指导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19、咸阳市外国专家局
拟订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规划等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年度引智计划;负责全市引进国外专家项目和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工作;负责*和市重点聘请外国专家项目和引智成果推广项目的组织实施、成果评估推广;贯彻落实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有关政策;负责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的管理;指导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开展国外智力引进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文件规定设置。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挂市公务员局牌子。将原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事业单位整建制划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八条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
第九条*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
2020年陕西咸阳事业单位招聘公示和聘用有什么要求
2020年陕西咸阳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还未发布,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陕西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2019年陕西省事业单位考试信息,需要详细了解陕西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的小伙伴,详见如下: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咸阳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咸阳市人民*网站、咸阳*建网和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咸阳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今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应的资格证书等(核验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并由市县两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审验,通过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若未能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应的资格证书或审验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招聘的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原标题:2019陕西咸阳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441人)
文章来源:**xyrs*/tztg/index.jhtml?type=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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