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人事网?2013年湖北省恩施州人社局选拔1人公告
2017湖北恩施州直机关(单位)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导语】广大考生在紧张的备考中,不要忘记报名时间,切不要因为记错打印准考证时间而耽误您正常考试,恭祝各位取得佳绩。为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干部培养选拔链,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州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恩施州州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恩施州组通〔2015〕35号)的有关要求,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决定组织实施2017年度州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和人数
此次遴选涉及州委办公室等31个州直单位,共计划遴选55人,具体遴选职位及条件见《恩施州2017年度州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公告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州内各级机关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含*选调生、州内垂直管理单位公务员)。同时,根据《湖北省选调生选拔培养管理办法》,拿出一定比例的职位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遴选。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5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不含工作期间取得的全日制学历)的公务员工作经历可放宽到3年以上(含试用期)。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17年12月31日;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州直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特殊需要或紧缺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一般不超过40周岁,各职位具体年龄要求以《恩施州2017年度州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为准,年龄计算到2017年8月31日(35周岁以下即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即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7.身体健康;
8.符合职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和任职试用期内的;
5.现任乡镇*政正职和2016年换届及换届以来新提拔进乡镇*的;
6.2017年已报名参加过2次其他形式的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开遴选考试的;
7.遴选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方式
遴选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各职位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特殊情况经州直遴选机关(单位)(以下简称“遴选单位”)申请,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未达到规定比例或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职位不再进行调剂或放宽报考条件,一律取消、合并或按比例核减遴选计划,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州人事考试院具体负责实施;面试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实施。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告规定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的比例最低不得低于3:1。遴选单位可以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但必须事先在考试公告中予以说明。
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不组织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组织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5%,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占总成绩15%,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三)各遴选单位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凡正常开考的遴选职位原则上不得空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空缺职位的,须书面说明情况并报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为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干部培养选拔链,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州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恩施州州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恩施州组通〔2015〕35号)的有关要求,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决定组织实施2017年度州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和人数
此次遴选涉及州委办公室等31个州直单位,共计划遴选55人,具体遴选职位及条件见《恩施州2017年度州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公告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州内各级机关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含*选调生、州内垂直管理单位公务员)。同时,根据《湖北省选调生选拔培养管理办法》,拿出一定比例的职位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遴选。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5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不含工作期间取得的全日制学历)的公务员工作经历可放宽到3年以上(含试用期)。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17年12月31日;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州直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特殊需要或紧缺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一般不超过40周岁,各职位具体年龄要求以《恩施州2017年度州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为准,年龄计算到2017年8月31日(35周岁以下即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即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7.身体健康;
8.符合职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和任职试用期内的;
5.现任乡镇*政正职和2016年换届及换届以来新提拔进乡镇*的;
6.2017年已报名参加过2次其他形式的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开遴选考试的;
7.遴选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方式
遴选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各职位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特殊情况经州直遴选机关(单位)(以下简称“遴选单位”)申请,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未达到规定比例或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职位不再进行调剂或放宽报考条件,一律取消、合并或按比例核减遴选计划,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州人事考试院具体负责实施;面试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实施。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告规定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的比例最低不得低于3:1。遴选单位可以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但必须事先在考试公告中予以说明。
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不组织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组织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5%,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占总成绩15%,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三)各遴选单位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凡正常开考的遴选职位原则上不得空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空缺职位的,须书面说明情况并报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六、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由遴选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人数与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遴选人数较多的,可按照1.5: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考察对象确定比例以《恩施州2017年度州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为准。各遴选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一般由政工(人事)部门的人员和熟悉公开遴选职位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考察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法进行,也可以采取德的专项测评、实绩公示、业绩评价和履历分析等方法进行。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要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要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参公)登记情况或选调生报考资格证明等有关材料,并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考生的实际情况。
(二)体检。体检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必须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若因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由遴选单位同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共同商定是否进行递补。
七、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遴选单位根据遴选考试综合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经遴选单位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拟录用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恩施发布”网络政务平台、恩施州*建网、恩施州人社网、拟录用对象所在工作单位和遴选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相关职位信息及拟遴选对象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成绩排名、所在工作单位等信息,同时公布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和遴选单位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经遴选单位报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研究确定递补人选。遴选审批并下达录用文件后主动放弃遴选资格的,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遴选资格,不再递补。
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遴选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遴选单位对遴选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
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8429026
州人社局职位职责管理与考试录用科 8235827
各遴选机关(单位)*详见《恩施州2017年度州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
1、恩施州2017年度州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恩施州2017年度州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3、承诺书(式样).doc
4、工作经历证明(式样).doc
5、资格审查备案及网上报名流程.doc
2022年湖北省恩施州宣恩县第二次事业单位选聘公告【11人】
【#事业单位#导语】2022年湖北省恩施州宣恩县第二次事业单位选聘公告【11人】已发布。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9日下午17:30止(节假日除外)。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宣恩县委机构*委员会〔2022〕第3号《县委编委2022年第3次办公会议纪要》精神,宣恩县部分事业单位需面向全县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计划
宣恩县教学研究室计划选聘学科教研员3名;宣恩县*建设项目审计中心计划选聘工作人员2名;宣恩县网络信访投诉受理中心、宣恩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宣恩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宣恩县殡葬服务中心、宣恩县人武部装备保障管理中心、宣恩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各计划选聘工作人员1名(详见附件1《宣恩县2022年第二次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公开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
1.宣恩县教学研究室面向宣恩县内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教师中公开选聘人员;
2.其他选聘单位面向宣恩县内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含乡镇“八大服务中心”,不含教育、卫生)中公开选聘人员。
(二)选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
3.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4.符合选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三)具体条件
详见《宣恩县2022年第二次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选聘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选聘范围
1.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按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选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报考宣恩县教学研究室选聘岗位的,除上述不能报考情形的,具备以下情形也不能报考:
(1)曾受过警告及以上*纪政纪处分的;
(2)近一年请病、事假累计达一个月及以上或有传染性疾病的。
三、公开选聘程序
(一)发布选聘公告
在宣恩县人民*网(**xe.gov*/)发布选聘公告。
(二)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9日下午17:30止(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时请做好防护措施,戴好口罩)。
3.报名地点
(1)宣恩县教学研究室
报名地址:宣恩县教育局1-404办公室;
*:0718-5825818
(2)宣恩县*建设项目审计中心
报名地址:宣恩县审计局办公室301室;
*:0718-5832522
(3)宣恩县网络信访投诉受理中心
报名地址:宣恩县信访局二楼办公室(珠山镇民族路60号);*:0718-5831446
(4)宣恩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宣恩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宣恩县殡葬服务中心
报名地址:宣恩县民政局609室(珠山镇兴隆大道198号);
*:0718-5831471
(5)宣恩县人武部装备保障管理中心
报名地址:宣恩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珠山镇兴隆大道284号);
*:0718-5832326
(6)宣恩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报名地址:宣恩县退役军人事务局307办公室(珠山镇兴隆大道198号);
*:0718-5822066
4.报名所需材料
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由个人申请并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携带已填好的《宣恩县2022年第二次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岗位所需其他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选聘公告中确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5.资格审查
由县教育局、县审计局、县信访局、县民政局、县国动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分别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后,各单位将相关报名资料提交县人社局对选聘岗位报名情况和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及报名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选聘岗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正常开考,但拟聘对象折算后的测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含)的,不得进入体检等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报考者的选聘资格。
(三)测试
能力测试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根据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能力测试方式及对象
(1)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的比例超过3:1(不含)的,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的测试方式进行测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先参加笔试,再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结构化面试测试对象。若实际参加笔试考生未达到1:3,参加笔试的所有考生均进入结构化面试测试环节。笔试、面试满分各100分,考生的测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的比例未超过3:1(含)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测试方式进行测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即为测试总成绩。
2.能力测试主要内容
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适应选聘岗位要求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思辨能力、应急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敬业精神和个性稳定性等。
3.测试时间及地点
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符合参加测试条件的报考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持身份证参加能力测试。
(四)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本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适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若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按照考生的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为体检对象。
进入体检程序人员请按公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进行体检,不再进行电话通知。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请递交书面说明材料到县人事考试中心,待人事考试中心审批后方可延迟体检。逾期未参加体检且未作出任何情况说明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者可以书面申请复检,复检在另一家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只进行一次。复检在考生接到复检通知书的一个月内完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采取等额考察的办法,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各选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质,注重工作业绩和作风建设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
若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从同一选聘岗位参加测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聘对象,并在宣恩县人民*网(**xe.gov*/)面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选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选聘资格。公示期满后,除宣恩县教学研究室外的其他选聘单位对没有异议的拟选聘人员及时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宣恩县教学研究室选聘教研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保留在原单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若因公示后不能选聘而缺额的,按考生的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等。
2022年宣恩县第二次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022年宣恩县第二次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022年宣恩县第二次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经历样本
原文标题:宣恩县2022年第二次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xe.gov*/xxgk/gkml/zkly/rszp/202209/t20220930_1356345.shtml
2021湖北省恩施州大数据中心选聘公告
一、选聘岗位
恩施州大数据中心办公室*务工作者1名。
二、选聘范围
恩施州直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自收自支*和机关工勤*人员除外)。
三、选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守*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40周岁以下;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度考核无“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4.身体健康;
5.须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有*务工作者任职经历,*正式*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3.受*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期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在人事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过处理未满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或服务基层未满规定的服务年限的,以及对交流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选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其他不适宜调动的。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12月23日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9日17时30分止。
2.报名所需资料:报名人员填写《恩施州大数据中心2021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两张1寸登记照,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3.报名地点:恩施州大数据中心办公室(恩施市施州大道38号恩施州电信大楼901室;联系人:侯*;*:8999518)。
(三)确定考察对象。报名结束后,恩施州大数据中心*组根据报名人数决定是否组织考试。如不组织考试,所有报名人员一并列为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并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考察结束后恩施州大数据中心召开*组会议集体讨论研究,按1:1的比例确定拟选聘人选。
(五)公示。拟选聘对象名单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调出单位和调入单位予以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7天。
(六)正式调动。恩施州大数据中心召开*组会议,研究并确定选聘对象,报请调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程序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点击下载>>>
2021年恩施州大数据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请问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网站地址是多少
你说的是刚刚新开通的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吧
**es12333*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关注民生,服务大众,恩施市舞阳大街一巷21号
在此网站上你还可以了解到以下内容:
社保查询,养老查询,医疗查询,恩施人才,恩施人社局,恩施人事局,公务员,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劳动监察,魅力恩施,生态恩施,仙居恩施,开放恩施,产业恩施,土家风情,
2013年湖北省恩施州人社局选拔1人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经州人社局*组研究,决定在全州机关事业单位范围内公开选拔一名工作人员到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岗位及名额:恩施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1名。
二、选拔范围:恩施州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财政全额拨款工作人员。
三、选拔条件
(一)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好,诚实守信,身心健康,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无“一票否决”情况。
(二)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同时取得相应学位。
(三)年龄要求:本科生1983年11月30日后出生,研究生1978年11月30日后出生。
(四)工作经历要求:在州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2010年11月30日前参加工作、含试用期)以上。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正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在*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
四、选拔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报考者须持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个人工作业绩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到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报名及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12月2-4日;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州人社局408室。
(三)组织考试。拟聘用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1:8比例后组织开考,达不到1:8开考比例的,由州人社局*组研究决定采用其他方式选拔。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采取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综合计算。领取准考证时间及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考察对象。根据总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对象。
(五)公示及考察。对确定的考察对象,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束后,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按照“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
(六)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则由州人社局*组研究确定递补体检人员。
(七)确定聘用人选。州人社局*组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州人社局网站公示7天。对符合选拔条件的,办理调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若不符合选拔条件,则由州人社局*组研究确定递补人选。选拔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试用期为六个月。
五、*
联系人:马林祥
*:0718-8238865
监督电话:0718-8222822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恩施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精神,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为恩施州建设“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3〕2号)等规定,2023年恩施州事业单位将采取统一笔试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26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招聘共有242家事业单位推出290个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26名,有关情况详见《2023年恩施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国籍;
2.拥护***,拥护*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的人员(2023年底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经招聘组织部门、单位审核同意应聘的除外),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应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统一公开招聘的招聘公告等信息通过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恩施州人社局”)*()发布;考生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注册: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1日17: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
考生需先注册才能报名。
2.报名: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
注册成功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
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月24日至3月1日,省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供报考人员参考。
3月2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3.资格审查: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3日17:00,各县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州直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4.缴费确认:2023年3月4日9:00至3月6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3月4日9:00至3月5日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要求申请减免。
5.打印准考证:2023年3月28日12:00至4月2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详见《2023年恩施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2,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4月2日(星期日) 上午
2.科目: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类别和内容
1.笔试类别。
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
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D1类)和中学教师岗位(D2类)两个子类。
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2.笔试内容。
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3)。
(三)关于开考比例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面试入围比例)开考。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属高层次、紧缺岗位需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部门(单位)依规提出调整申请,经恩施州人社局核准后,通过恩施州人社局*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对被取消的岗位,报考人员已缴费的,予以全额退费。
(四)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将于4月下旬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面试
(一)资格复审
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恩施州人社局根据《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参加资格复审,并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属高层次、紧缺岗位需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部门(单位)依规提出调整申请,经恩施州人社局审核同意后,通过恩施州人社局*公布调整情况。
2.组织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面试通知(公告)发布和组织实施由县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州直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分级负责。
面试入围人员根据县市*综合网站或新闻网站、恩施州人社局、州直有关招聘部门(单位)网站发布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按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中,县乡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出现的缺额,经县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可面向同一笔试科目且符合条件的未聘人员公开征集志愿,按笔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报考的,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相关部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二)组织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面试公告原则上于面试日5天前在同级人社部门*(县市*综合网站、新闻网站)上发布,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离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试照常进行。
除招聘单位另有要求外,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低于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二)计分方法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加分政策
根据*和湖北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大学生村官(仍须在岗)、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在军队服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
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或报考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加分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3月10日前提交《恩施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4),逾期不提交者,视作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2023年恩施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事项说明》(附件5)。
七、体检、考察
(一)各县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州直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负责组织其到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
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及时对考生进行考察。
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可以对考生相关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再次复审,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
(四)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招聘单位报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从进入同岗位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面试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备案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招聘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查通过的,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对有异议的拟聘对象,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决定是否备案。
九、聘用
(一)经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后,各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笔试、面试均需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实行候聘制度
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建立候聘人员信息库,进入面试、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排序入库,作为候聘人选,原则上在2023年12月31日以前保留候聘资格。
如岗位出现空缺,招聘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补聘人员时,报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以从高分到低分依规递补。
十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政策
恩施市人社局:0718-8417978
利川市人社局:0718-7285806
建始县人社局:0718-3419516
巴东县人社局:0718-4333315
宣恩县人社局:0718-5848929
咸丰县人社局:0718-6824424
来凤县人社局:0718-6287831
鹤峰县人社局:0718-5281229
招聘单位
2.监督电话:
恩施州人社局:0718-8246709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
附件:1.2023年恩施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2023年恩施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附件:4.恩施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doc
附件:5.2023年恩施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事项说明.doc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87dh*/xl/
2020湖北恩施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0湖北恩施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还未发布,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湖北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2020湖北恩施州事业单位考试信息,需要详细了解湖北恩施州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的小伙伴,详见如下:
参考信息:2019恩施州招聘事业单位406人公告(2019年4月1日发布)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公开招聘报名的各个环节,包括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bsrsksy*/进行。报名中如有疑问,请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
2.时间安排:
(1)考生报名:2019年4月8日9:00至4月12日17:00。
请考生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各招聘岗位条件后填报。1名考生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报名无效。
(2)审查资格:2019年4月8日9:00至4月13日17:00。
州直招聘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各县市人社部门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所报考岗位如果未通过资格审查,属于误填报考信息的,可以在报名时间内修改后重报;属于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可以在报名时间内选报其他合适岗位。请考生填报信息时认真仔细核对,如实填报。
(3)缴费确认:2019年4月16日9:00至4月18日17:00。
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须在网上缴费并确认。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通过网上缴纳考试费用100元。逾期未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拟办理减免考务费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先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并缴费。通过缴费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相关佐证材料、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由其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佐证材料,连同网上下载打印的缴费通知单,于笔试当天13:00前在考点指定位置现场退报名费(请考生关注笔试考点现场的提示标牌)。
(4)打印准考证:2019年5月13日9:00至5月19日9:00。
考生报名后,应在此时间段内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考试时须随身携带。
文章原标题:2019恩施州招聘事业单位406人公告
文章来源:*rsj.enshi.gov*/
本文链接:http://www.kmjbhy.com/html/87957739.html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